游戏侵权案件对社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它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权益,可能导致用户在使用游戏过程中受到不公对待。,,它可能会破坏游戏市场秩序,引发公众对网络游戏行业的不良评价。,,它也可能影响其他创作者的利益,因为他们可能因为授权问题而无法正常运营自己的作品。,,对于游戏侵权行为,应加强法律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
网络游戏直播应该如何界定侵权标准?有何法律依据?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试行)》,对网络游戏纠纷案件的权益保护、侵权认定和赔偿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一条【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构成作品的审查】判断游戏画面是否符合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构成要件,一般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 是否具有独创性;
(2) 是否可借助技术设备复制;
(3) 是否由有伴音或无伴音的连续动态画面构成;
(4) 因人机互动而呈现在游戏画面中的视听表达是否属于游戏预设范围。
判断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是否具备独创性,主要考虑其是否由作者独立完成,以及是否体现了作者个性化的取舍、选择、安排和设计。
第二条【游戏直播画面构成作品的审查】<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直播电子竞技赛事活动所形成的游戏直播画面,符合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构成要件的,应予保护</span>. 游戏主播个人进行的,以自己或他人运行游戏所形成的游戏连续动态画面为基础,伴随主播口头解说及其他文字、声音、图像、动画等元素的直播画面,符合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构成要件的,应予保护。 若直播画面伴随的主播口头解说及其他元素仅系对相关游戏过程的简单描述、评论,不宜认定该直播画面独立于游戏连续动态画面构成新的作品。
第三条【游戏用户对游戏画面定性的影响】<span style="font-weight: bold;">若游戏画面系游戏程序根据游戏用户操作指令、按既定规则调用游戏开发商预先设置的游戏元素自动生成,该用户操作行为不属于创作行为</span>,不影响对游戏画面的定性判断。
若游戏为游戏用户预留创作空间并提供创作工具,游戏用户在游戏预设的视听表达范围以外创作了其他表达元素,相关创作成果符合作品构成要件,该游戏用户作为相关创作成果的作者享有相应著作权。
仅为指导性建议,并非法律规定,具体法律规定需参考当地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