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并未特设一个机构来专职管理,而是明确各级国家机关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未成年人提供保护,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包括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在内的广泛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华法》第六条明确指出,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当发现任何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利站出来劝阻、制止,或者向相关部门检举、控告。
在邻国韩国,针对未成年游戏管理出台了相关法案,游戏是否为原罪?答案显然不是,规则的制定,其初衷是为了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未成年人,缺乏自制力的问题才是我们需要正视的“原罪”。
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阶段,他们往往缺乏判断力和自制力,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旨在防止多种问题发生:
1、防止未成年人过度沉迷于游戏等娱乐活动。
2、避免他们接触到不合适的成人内容,如血腥、暴力、色情等。
3、防止不正确的价值观传递,如反党反社会等思想。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我们目前尚未想到的问题领域,也需要通过法律和规则来加以规范和保护,这些措施的实施,都是为了给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积极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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