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等级:对于每月的家庭用电量不超过210度的家庭用户,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即每度0.5469元。
2、第二等级:当家庭用电量在210度至400度之间时,超出部分的费用则需要额外收取,具体计算方法是:超出部分每度0.5元,则需支付0.5969元,如果某用户的月用电量为420度,则其电费为420×0.5969=277.62元。
3、第三等级:对于每月的用电量超过400度的家庭用户,除了基础的第二等级费用外,还会额外收取一定的超额费用来补偿这部分电量,超额费用计算公式为:超出部分电量×0.8469元,如果某用户的月用电量为440度,则其电费为440×0.8469=383.70元。
杭州目前实施的个人充电桩电费标准为每月2元/度,具体收费标准可能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参考当地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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