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存在被称为"医妓"的服务行业,这些医女并非由医院招募,而是被强制从事此类工作,这种现象在朝鲜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争议,有些人认为这是为了维护国家经济利益而进行的,但也有许多人对此表示质疑,并呼吁改革,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打击这种不正当的职业行为,包括加强法律监管和宣传教育,如何确保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质量仍然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医妓制度是由朝鲜王朝初期的医女制度发展而形成的,经历了从医女制度的创设到医妓化过渡再到医妓的形成的几个过程,通过这几个发展阶段可以简要地了解医妓制度的发展全貌。
医女制度的创设
医女制度的创设是在太宗六年三月,根据检校汉城尹知济生院许行衙的建议在济生院创设了医女制度,由济生院派人挑选数十名仓库宫司的童女,教授其脉经和针灸以便于对王公贵族的女性进行诊治,这就是医女制度的开始,许行衙的上书是站在君王恩德的角度而提出的建议,在他提出的内容中同时还建议禁止女性上寺拜佛烧香、禁止妇女玩乐、禁止女性在街上观览等方面,医女制度的实行得到了贵族阶层的普遍认可,得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因此在太宗十八年六月根据济生院的提请,再次增加了医女的数量,济生院最初培养的十名医女中有五名成才被分遣到了急需医女的内医院,这期间又从官婢中选拔了十名十三岁以下的婢女去充当医女。
到了世宗五年根据济生院许校上书的建议,“若不分贵贱,女性者得以治之,服外夷之女子若以恩惠,可否?”从贵族到平民的女性将全都能得到治疗,就连国外的女性也可以享受这项政策,而不在乎其身份和等级的高低,同时在对医女的教育和培养上,需要根据《礼记》和《小学》中的内容加以规定,因此在世宗六年(年)十一月由礼曹和承政院考察济生院医女训道官和医女的业务,并根据医女贡献的大小进行了褒赏,到了世祖和成宗时期,制定了医女奖惩条件,并对医女平时所读的医书进行考评,通过考评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没有通过的将去惠民署做茶母,此后,医女制度逐渐形成规模,并得到君主的重视,世祖五年,济生院与惠民局合并成立为惠民署,医女便从属于惠民署和内医院两个部门,到世祖时代为止医女一直从事为中央及地方妇女治病。
医女的医妓化
医女制度实施之后,其主要职责是为女性患者进行诊治,成宗后期到燕山君时期,医女制度渐渐的发生了变化,在当时医女除了要为女性诊治之外,还要去学习歌舞,并且要化妆与妓女一同参加宫廷组织的各种宴会,燕山君八年正月,详定厅根据燕山君旨意,在京中的宴会中严格禁止各级官吏私藏医女;同年六月,在燕山君生日那天,宫内大摆宴席,并从惠民署精选了七十名医女进行歌舞表演,同时招来一些样貌姣好的妓女穿上干净的衣服御前供奉;同年—月,太妃殿进宴时挑选了年龄较小的后备医女五十名在御前供奉;同年十二月,内医院奉旨教授医女穿戴和一些礼仪相关的事项,并要去学习妓女所学的歌乐;隔年九月,内医院挑选了八名岁到岁的有姿色、精通所学且没有疾病的医女调到礼曹、典医监、惠民署等机构,同时下令隐匿有姿色的医女将被治罪,此外这个时期还出台了《内医院禁惩》,主要有以下规定:医女在救疗过程中致病人死亡的加以重刑,医女不能擅自行使诊疗职能,医、女有过错的,如果是因为参加宫廷宴会而发生的,根据情况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其月薪和级别不得扣除,鼓励医女学习各种礼仪、歌曲等方面的知识。
由于燕山君时期医女从事妓女活动严重的脱离了本职的工作,因此在中宗开始,取消了医女参加宫廷宴游的活动,专攻医疗诊治工作,中宗二年二月,宗薄寺对于医女从事妓女的事宜进行了讨论,宗薄寺认为医女的职责就是负责对女性病人进行针灸治疗和看护,而妓女是专门负责参加宫廷宴会的活动,所以二者不能等同,因此同年五月,规定大小宴会中禁止传唤医女去参加,但此项规定到了光海君时期又被改了回来,医女除了从事医疗事业外,像以前一样要参加宴游,并去从事妓女的职责,除了承担妓女的职责之外,士大夫逮捕罪人的时候,医女还要负责调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