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会工作者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3.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有违法、有犯罪记录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得出结论;
3.受处罚期或者受处罚影响期未满的;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作弊的人员;
5.同意与葵涌办事处离职并领取经济补偿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学习内容的毕业生和辍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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