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社区日益激烈的物业纠纷和管理混乱,作为业主,你有什么好办法?
对于社区日益激烈的物业纠纷和管理混乱,作为业主,你有什么好办法?
有法律不依,违法不查,执法不严。开发商留下了相当一部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纠纷。开发商经常把锅扔给物业公司。至于业主,他要求爷爷告诉奶奶解决房屋建筑问题。如果找不到开发商,他只能找房产,但他以拒绝支付房产费的形式竞争。作为一家物业公司,确实有不到位的情况。一些物业公司甚至涉及黑恶势力,忘记了自己的工作。作为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其他管理部门也不精通物业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不彻底,甚至相互推诿和争吵。。。客观上,它加剧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尽快取缔物业管理公司,
。将社区管理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由行业委员会领导,聘请清洁人员负责日常清洁。水电已移交给有关部门。至于维护,除了公共设施外,现在个人维护已由业主自己处理。公共设施可由行业委员会征求业主的意见,并找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该物业已成为剥削大多数业主的阶级敌人。从本质上讲,它在社区中完全处于垄断地位。因此,迫切需要禁止或出台更可行的法律法规来限制其经营模式。我的愚蠢观点如下。
首先,社区保安由社区和行业委员会聘请管理并支付工资,真正对社区业主的安全负责。物业不能染指社区保安的门卫工作,以免保安成为物业的打手。
第二. 社区设立物业基金管理,由社区聘请物业公司提供具体服务,并按年扣除合同,由行业委员会监督。
第三 物业服务不能在社区工作。
这样既不会导致大量物业从业人员失业,又能提高物业行业的服务水平。将垄断转化为竞争。
取消财产是肯定的!现在等待法律法规。最好的办法是以前的国有房屋管理办公室。事实上,更多的人需要公平!一些社区可以考虑自治管理!或者取消财产名称。没有办法改变头衔,重新开始!
《民法典》第278条第284条明确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人管理,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社区公共收入的经营利润,属于所有业主,物业公司不得擅自挪用。
《民法典》第934条规定,公共区域的营业收入也需要定期向所有业主公布,收入可以优先补充公共维修基金,其余部分也属于所有业主,物业公司未经所有业主同意挪用收入,违法,属于犯罪。
第三,物业公司需要定期公开收取的物业费明细和费用明细,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明细也要公开!这样,业主不仅可以知道自己的钱花在哪里,还可以监督物业公司对社区的管理和建设!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很多人对《民法典》并不了解,比如上述物业新规,赋予业主新的权益,业主就可以通过这些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业主、业主管委会、物业、开发商、上级管理部门对物业纠纷和管理混乱负责。根本原因在于地方政府是否把它作为人民实事的民心工程。首先,当房地产和开发商刚转让时,开发商正在寻找房地产。许多业主将道路、水电、房屋质量等开发商的问题与物业联系起来。许多具体问题开发商与业主不一致。业主不支付物业费。在我们的社区,在类似情况下,他们不支付物业费或超过三分之一。而责任扯皮,合同执行各取所需,上法庭也各造势。因此,支付费用的业主也有意见,欠的人更多。二、物业收不到费用,钱紧,但卫生要打扫,门卫也要设置,赔钱谁做生意,所以一是尽量偷工省事,二是找老弱工人,三是公共面积租赁费用,四是账户不公开,处理一天,大不知道终止合同。四、物业管理部门管理不严。五个行业委员会成立后,毕竟主要是义务,比如补贴多业主也有意见,更不用说一个社区一般有数百多个,意见难以统一,问题难以解决。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一是建筑质量严格按照规定交付。二是开发商与业主的购房合同要相互推敲,一旦签字必须履行。第三,业主与物业签订合同也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一旦签字必须执行。四是物业收支公开,不得占业主便宜。第五,如果业主委员会成立,应遵守规定,代表业主在物业沟通、协助和监督中发挥作用,社区和住房管理部门应支持、合作和监督。最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道德文明教育,树正气,树新风。对教育不变的违法行为,接法纪处理。世界害怕“严肃”这个词,只要地方政府,特别是相关部门认真,从开发商开始层层抓住,抓住真实,抓住硬,一切都很容易做。
物业管理应由党和政府管理!现在业主的压迫不亚于过去国民政府时代的人民!共产党为弱势群体而战,但现在却被开发商和物业压迫!我希望你能呼吁党和国家再次大力拯救它!造福国家和人民!
现在社区物业已经改变了,他们只是收钱无论服务,所以大多数业主非常抗拒,所以业主和物业矛盾更加激化,然后是停车费,物业销售停车位,租车位,他们只考虑一个字钱,所以大多数业主难以接受,物业费太高,也让大多数业主难以理解,导致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难以调解,只能是恶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