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考行测数据分析社会新闻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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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通常在使用微信时遇到过骗子吗?你被你的朋友欺骗了吗?据作者了解,许多微信用户被微信中的一些罪犯欺骗,损失金额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许多网民担心什么时候能阻止及时沟通中的欺骗。当然,国家有关部门近年来统计了及时沟通犯罪。
2019年11月19日,最高法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网络犯罪特征与趋势》显示,2018年,微信超QQ已成为网络诈骗犯罪中使用最频繁的犯罪工具,超过一半的网络诈骗案件涉及微信诈骗的应用。
此外,东南沿海网络犯罪案件占比较高,北京等地相对较少。20-30岁的被告占比最大,从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行业的被告最多。网络诈骗案件的被告大多冒充他人欺骗受害者。
网络犯罪案件大多位于东南沿海地区
根据最高法的数据,从2016年到2018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结束的网络犯罪案件超过4.8万起,占所有刑事案件总数的1.54%,案件数量和比例逐年上升。
2016年至2018年,全国人民法院自东向西审结网络犯罪案件明显减少。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大直辖市人民法院审结网络犯罪案件相对较少,案件总数占全国法院审结案件的6.81%。
排名靠前的地区大多位于东南沿海地区,第二个序列主要分布在东南非沿海地区和东北沿海地区。第三个序列主要位于中国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案件数量相对较小。
诈骗案件多为冒充类型 被告人大多冒充女性或熟人
在实施网络诈骗案件时,被告主要通过冒充他人身份、招聘、婚姻交友、广告、购物(在购物过程中)等方式或文字欺骗受害者,其中冒充案件的比例最高,约占31.52%。
在19.4%的网络诈骗案件中,被告以招聘、招聘、高薪等原因吸引受害者,这类案件在网络诈骗案件中的比例逐年上升。
金钱诱惑下的犯罪 伤人害命
事实上,每一起欺诈案件都与金钱利益有关,有些人为了小利益而放弃信用,有些人为了利益而伤害他人。
邱,南通通州一名26岁的女子,想在网上贷款买车,却陷入了网络诈骗犯的陷阱,被骗了11万元。她终于选择了自杀,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在自杀之前,这名女子告诉骗子,如果她不退款,她会自杀,想强迫对方退款,但对方认为这只是在吓唬他们,不相信,最终导致悲剧。
2017年1月5日晚,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一名女子坠桥身亡,三天后尸体被打捞出来。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区分局证实,该女子自杀前被骗。
2017年12月,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陈明辉等七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一审,主犯陈明辉被判无期徒刑。此前,即将上大学的蔡淑妍在跳海自杀后被该团伙骗取9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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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是因为欺诈而死亡的案例。我希望这些例子能真正提醒一些人。
总结
花样百出,防不胜防,但请记住,天上没有好东西掉馅饼,也没有无缘无故的资金冻结等等。无论是什么游戏,无论是什么陷阱,都利用了人性的弱点,或者贪小便宜,或者资金解封财产等等。只要你更加谨慎,提前考虑做什么,你就会避免上当受骗。
我还想说的是,我希望一些及时通信软件的监管能够到位。我相信平台上通常会触发很多欺诈案件。因此,建议平台加强监管,提出更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用户财产安全。
好老师,好课程,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