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一男子跳楼自杀砸到两名行人,三人抢救无效死亡, 你怎么看?
谢邀:
这个男人怎么想不开呢?你自杀也不要伤及无辜沙,你从楼上坠落,这楼下二条无辜的人命被你砸中,无端的害死二个人,我想你灵魂有知,一定后悔死了,活着不快活,死都拖欠别人,这二个人命债几难还哦!我看这是害了三个家庭!
人常说“好死不如赖活”,有事就勇敢面对,有什么事扯不清楚的?你这一死,还牵扯上了人命官司,你虽然死了,但这二个人的命,该你们家赔钱,这是必须的,你死的也惹上大事了!
所以人活着,做事要瞻前顾后,遇事要冷静处理,三十多岁的男性,多美好的年龄,别人羡慕都来不及,人生的黄金时期,唉,我感叹什么,家家都有一夲难念的经,我们只能拭目以待,看他到底怎么回事。
人生在世几十年,谁都不会一帆风顺,不要轻易放弃,生命是父母给的。父母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把你养大成人,你就这么狠心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留给父母无尽的痛苦,死都不怕,别的还有什么能过不去啊,为什么不能坚强面对。你这一跳,牵连了另外两个无辜的人,死了也不会心安。
沙坪坝区,男子坠楼,砸死了两名路人?男子是自杀?太可惜了无辜的人?路过此地?招谁,惹谁?都没有!硬是让自杀者带的!很遗憾!跳楼男子不知遇上了什么想不开的事?非得自杀?古人云:宁在世上唉,不在土里埋!树挪死、人挪活,活着才能把一切难题弄懂,弄明白!世上还有被死?更难的事吗?望死者一路走好!活着的人,节哀顺变!
跳楼自己没死,却砸到路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刑事责任: 1、如果自杀者未死,则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2、如果自杀者已死,免去了刑事责任; 3、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民事责任: 1、需要对路人的死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查阅
11楼掉下不明物体砸中女孩具体情况?
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不能预知的事情。近日,一女孩在小区行走,却不幸被11楼掉落的不明物体砸中,女孩当场不省人事。
7月1日晚上7点左右,家住宁波鄞州罗蒙环球城小区的小韩一如往常在小区内行走,在她行至8幢12单元时,突然被一个不明物体砸中,当即倒地不省人事。随后小韩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在后脑勺处缝了八针后,小韩才悠悠地醒了过来。
首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女孩已经被紧急送往医院。砸到小韩的凶器竟然是一把武士刀,刀身长约70厘米,刀柄长约20厘米,重达2.5-3公斤。直到次日下午14点多,民警在8幢的11楼某房间内发现一个刀鞘,跟现场的那把武士刀刚好匹配,最终将高空扔“刀”的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该嫌疑人姓陆,女,今年20岁,贵州人。今年年初和男友一起搬到该小区租住。7月1日下午16点多开始,陆某和周某两人因为一些琐事开始争吵,一直僵持到晚上19点多,为了想让女友撒气,周某从客厅墙上取下一把武士刀。民警初步推断,那把刀在坠落的过程中可能碰到了墙壁,之后在砸到小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4日,肇事者陆某因涉嫌“以危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鄞州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