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钱枫被爆性侵,曾下跪求饶!此事又会牵扯到哪些人?
- 2、男子盗窃,竟被女主人猥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判?
- 3、女性会有猥亵男性的情况吗?如果发生了,会怎么处理?
- 4、起底贵阳“恶魔教师”:当校长时因强奸幼女被打得跪地求饶,出狱后再涉猥亵儿童被刑拘,有女童曾因其怀孕。你怎么看?
钱枫被爆性侵,曾下跪求饶!此事又会牵扯到哪些人?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惩犯罪分子,依法审判,决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都美竹前脚刚把顶流名星吴亦凡送过监獄,“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的网友,近日后脚又实锤湖南电视台天天向上节目主持人钱枫涉嫌两年前强奸自己。钱枫一时被推上风口浪尖。目前,湖南电視台也暂停了钱枫的职,上海警方已发布了警情通报。
目前,案子还没定性,真伪待查。如果属实,拔出萝人带出泥,肯定又会牵涉出一些人。
一是爆料人小艺录制节目后回到酒店休息,为什么节目组工作人员要单独发信息给她,把她介绍给钱枫。这是钱枫背后指使的?还是这个发信息的人是钱枫的帮凶?
二是钱枫和当事人小艺交谈后,钱枫就和几个朋友一起带小艺先吃饭后唱歌。吃饭时,这些朋友是否涉嫌灌酒?据小艺怀疑有可能放了药。那这里面是不是有人知情?是不是有人同谋?是不是团伙作案?是不是有涉嫌有作伪证的人?
三是小艺是当日报的案,音频、视频、微信、信息证据都有,人身检查也证明是下体撕裂伤。有了这些,应该不难断定钱枫是不是涉嫌强奸犯罪。可为什么这事不了了之,没了下文了吗?这其中是不是有资本操作和猫腻呢?
唯愿警方重新彻查此案,像济南一样成立专班,实事求是查明真相,还吃瓜群众一个水落石出,决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坏人。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刪)
任子弹再飞一会儿
从历次舆情着,现在就讨论此事牵扯到哪些人为时尚早,也许最终牵扯不到其他任何人。
目前,除了肖某(小艺)的爆料,钱枫自己还没有发声,仅是一面之词。根据以往的舆情发酵规律,估计多少会有点逆转。警方通报似乎也维持了当年作出的不予立案的决定。因为警方通报与法院的判决书的内容不同,前者多说明案件处理的过程和最终处理结果,不会多说具体的情节和定性依据;后者要进行释法,具有“说理”的性质。因为这个局限,警方也不会透露具体细节。这可能会使得有些脑洞大开的人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猜想,虽然正常,却是不严谨的。讨论任何问题,都要建立在可靠信息源的基础上,凭道听途说甚至谣言,得出的结论不可能是真相。
梳理了一下,肖某曝钱枫强奸自己,与证据密切相关的关键信息有:
1、肖某报案后有民警在场所“调节”,钱枫承认强奸以及到警方做笔录前在警局对面钱枫下跪求(依法强奸案不能调解、和解,谅解是在查清事实已经定性的基础上);
2、由警方组织的验伤结论“下体撕裂伤”(强奸造成的后果);
3、事发后肖某“很急的样子”(钱枫微信语)离开钱枫的住处返回自己住处时一个太太发现自己衣服(撕)烂了(强奸造成的后果);
4、聚餐、去KTV后,酒店视频显示钱枫“拖拽”肖某进自己住处(判断肖是否失去意识);
5、网约车司机证言证明钱枫带肖某到自己住处的车上“手脚不干净”(这个说法有点矛盾,“手脚不干净”司机应该看不到。也可能是表述不当,但是可以作为参考钱枫是否有强奸的主观故意);
6、案发后肖某拒绝收钱枫的钱并拒绝调解,并且两年来从来没有对钱枫说过“钱”字(作为钱枫是否强奸,肖某是否存在故意陷害的参考);
确实,如果上述情况属实,钱枫强奸已经形成证据链。另外,“与钱某等朋友聚餐饮酒唱歌”,应该在一起的不是仅有两个人。事前谁将小艺的微信号透露给钱枫的……通过这些线索的调查,也可以强化证据链。但是,这始终是一面之词。“意外”出现的其他一个不起眼的情节都可能改变现有判断。关键的涉案人钱枫自己还没有发声,这个判断也只能是现有判断。
强奸案是公诉案件,不是刑事自诉及可以和解的刑事案件、可以调解的治安案件,依法警方可以在原有受案的基础上自行启动重新审查立案的程序。行政复议已经过期,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不是必须的程序。刑事案件与“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同,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供新的涉案“证据线索”(不宜直接称提供“新增涉案证据”,刑事案件的证据均需经过侦查手段才能确立)自行启动审查程序。有的网友对通报中“签字确认”有误解,不予立案决定书“签收”即可,无需“确认”。这里说的应该是肖“确认”了当年“不予以立案”的事实,而不是对公安机关的工作程序、收集的证据等进行了“确认”。对公安机关的工作程序、收集的证据有异议的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来,不被采纳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检察立案监督等方式救济,无需肖某“确认”。
所以,目前对此事作更多的解读还缺少全面、可靠的信息。还是让子弹多飞一会儿吧?
至于有人深扒肖某的真实身份,个人认为不可取。我们通过分析这些现实案例,学习一点法律知识和破案常识才是第一位的。法律就是法律,破案就是破案,与个人身份有多大关系呢?曝光涉案人个人信息,造成新的违法、甚至犯罪,就走偏了。
男子盗窃,竟被女主人猥亵,从法律角度该怎么判?
26岁的李四被公司炒掉后,整天游手好闲,经常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没想到这次却栽了个跟头,不仅没偷着东西,还被32岁的潘小姐逮了个正着,将他给反绑起来狠亵强奸了,李四感觉无脸见人,几次想跳河自尽;
这件事发生在去年8月,当天下着小雨,晚上23:50左右,李四东游西逛来到了市内一个高档小区,见3楼有家住户窗户开着,室内也没亮灯,便趁着夜幕顺着下水管道溜进了室内,而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无地自容,连声叹息丢了男人的脸。
李四当时从窗户爬了进去后,见室内也没人,心想这下发财了,便掏出手电筒寻找珠宝首饰及现金;正当他东翻西找时,室内突然灯火通明,业主潘小姐回来了。
潘小姐今年32岁,是一家公司的高管,一直单身,她晚上和朋友聚会刚回到楼下,抬头便发现自己卧室有灯光在闪动,因为当晚喝了很多酒,借着七分的醉意她大着胆悄悄进了房间,突然将灯打开,发现了正在翻箱倒柜找财物的李四。
李四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了一跳,见事情败露想夺路而逃;说时迟那时快,潘小姐一个箭步赶上去,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抓住李四衣领将他给拎了回来,摔在地上。
面对长得五大三粗,足有160斤重的潘小姐,身材瘦弱的李四根本不是她的对手,他想反抗,可还没挣扎几下,就被潘小姐轻轻松松给拿下了,还找来胶布将他双手反绑身后,捆得结结实实。
女性会有猥亵男性的情况吗?如果发生了,会怎么处理?
女性肯定有猥亵男性的情况,这种事情曾经发生在我身上,下面我来讲讲我的一次亲身经历。
事情发生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我才十六岁,初三刚毕业 。那一年暑假,一天晚上邻村放露天电影,我闲着没事就过去看电影。放的什么电影我也记不住了,反正人很多。因为天气比较热,我就站在后面看。我聚精会神地看着电影,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几个姑娘也站在我旁边看电影。我看了一眼,好像是邻村的,但又认不太清楚。我继续看电影,不知什么时候,一个手里拿着蒲扇,穿着白色上衣的姑娘离我越来越近,她的胳膊就挨着我的胳膊。因为看电影的人比较多,我也没有往其他方面想。过了一会,她轻轻摇起她的蒲扇,时不时蒲扇轻轻碰到我的头。我有点害羞,也不好意思说她,就稍微挪开了一点。因为人比较多,想挪远也挪不了。好像没有什么用,她还是紧紧挨着我。
也不知又过了多长时间,我感觉一只柔软的手在轻轻抚摸我裸露的胳膊。我回头看了一下,还是刚才那位姑娘。我这一看不当紧,发现她居然很漂亮,大概有十七八岁。我才十六岁,平时跟女孩子说话脸都会红,那天晚上不知哪来的勇气,居然也伸出我的手抓住她的手,轻轻抚摸起来,一边居然还假装看电影。我抚摸了一会她的手,又抚摸她的胳膊。她也时不时看看我,四目相对,火辣辣的,有一种触电的感觉。她的蒲扇也不摇了,挡在了我俩的前面。……
起底贵阳“恶魔教师”:当校长时因强奸幼女被打得跪地求饶,出狱后再涉猥亵儿童被刑拘,有女童曾因其怀孕。你怎么看?
回顾贵州小学校长强奸幼女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过案底!
案件起因
2019年6月,贵阳警方接到报案,电话里称她是贵阳某英语学校一名女学生母亲,自己的女儿娜娜被班主任刘某林猥亵,导致孩子下体多处受伤。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刻出警,将刘某林带回警局。
在审讯过程中,班主任刘某林坚决否认。与此同时,警方对娜娜进行了身体检查,通过法医取证得知,娜娜确实被猥亵,导致下体内部多处划伤并严重感染。
法医进行DNA比对,确定猥亵者是刘某林。在证据面前,刘某林无话可说。
据家长透露,班主任刘某林除了娜娜以外,对本班多名女生都进行了猥亵,教室,厕所,车里都是刘某猥亵的作案地点。
他还刻意引导孩子不要告诉任何人,并且恐吓,威胁。要不是娜娜下体感染,她的母亲发现,不然至今家长们都蒙在鼓里。
作为一名老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怎么会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呢?经过警方调查,这位老师的背后还有更深的秘密。
警方根据调查,这不是刘某林第一次犯案。早在2006年,刘某林担任贵州余庆县龙溪镇勤勇小学校长时,就曾经有过这样的案例。
据透露,刘某林有次放假,给一名女学生家打电话,告诉女学生让她立刻回学校,因为作业的问题出现错误。女孩的叔叔从孩子的眼里看到了不安与恐惧,便尾随女生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