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网曝安岳女子当街被女儿掌掴殴打,遭镰刀斩脚,身上还有不少旧伤,当地政府回应:已批评教育,家人谅解。你怎么看?
- 2、昆明女大学生李心草溺亡,死前疑遭猥亵并被男子掌掴,检方回应:已提前介入此案,仍在持续跟进中,你怎么看?
- 3、女子被掌掴处理结果?
- 4、女子高铁劝阻小孩踢椅背遭掌掴,还手被定性为「互殴」,被打还手为什么是互殴?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 5、女子下跪被扇耳光事件怎样了?
网曝安岳女子当街被女儿掌掴殴打,遭镰刀斩脚,身上还有不少旧伤,当地政府回应:已批评教育,家人谅解。你怎么看?
镰刀砍脚,这也能只是批评教育?!这涉嫌故意伤害了吧?
唉,真的替安岳人民丢脸,尊老爱幼是中华美德,何况老人年事以高,想想以前经过多少磨难把孩子带大,真的寒心。老人再怎么有错也不能动手。
批评教育过后,我想知道子女以后会对老人怎么样?悔改了以后怎么照顾老人,希望老人好好的。
仅仅批评教育?太轻了对于这种狠心不孝之人应该刑拘每个月强行扣之费用给她妈养老!她妈可以远离她了!如果她妈自己犯糊涂一次次挨打一次次忍受还不远离她那就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昆明女大学生李心草溺亡,死前疑遭猥亵并被男子掌掴,检方回应:已提前介入此案,仍在持续跟进中,你怎么看?
首先我觉得!凌晨一点还和异性在外面!这本身就是一种对自己不负责的行为了!19岁已经具有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了!那如果单凭一个视频就给予酒后男子的行为定性那是不是对酒后男子来说是不公平的!毕竟咱也不能保证女的就没有错!发生这样的事!我觉得没必要同情!毕竟同情换来教训也太大了!更多的是反思!教育上的反思!定一个人不是光靠学分说明一切的!学分只是能力的体现!能力再强,没学会做人那也无用!希望家长朋友们重视起来!不然这种悲剧还会继续上演而且年龄会越来越低龄化!
女子被掌掴处理结果?
据@沈阳皇姑公安 4月25日通报,4月21日15时37分,公安局接110报警称,在皇姑区北陵大街16巷2号附近有人被打伤。
经调查,杨某某(女,3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儿子行至北陵大街16巷2号附近时,因孙某(男,39岁)停在路边的私家车左后门突然开门,致使杨某某的电动自行车与该车发生碰撞摔倒,杨某某的儿子手部挫伤。杨某某起身后,先对车内人员进行漫骂,坐在该车左后座的孙某某(男,59岁,系孙某叔叔)下车回骂后,杨某某上前撕扯孙某某的衣领,致孙某某衣领损坏,后经医院诊断为多处损伤、右肩擦伤。随后,孙某下车,与其叔叔孙某某对杨某某进行漫骂、殴打,致杨某某面部受伤流血,后经医院诊断为鼻骨骨折(单纯性)。
民警将孙某、孙某某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后,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杨某某得知孙某某为附近邻居,提出不做司法鉴定,并向公安机关书面申请调解处理。4月22日,双方达成谅解协议,孙某孙某某向杨某某赔礼道歉并进行了经济赔偿。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了调解处理。
女子高铁劝阻小孩踢椅背遭掌掴,还手被定性为「互殴」,被打还手为什么是互殴?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过错方先动的手,受害者只是对等反击,阻止进一步受到伤害,这还不是正当防卫?看来,法律蒙羞太久了,正义之被扼杀也必定是太久了。
什么互殴?分明就是正邪不分,是非不清。
人的尊严,必以正义的名义,当场反击!
互殴之和稀泥,正义之耻!法律之耻!
任何法律都是可以修订的。
一家三口欺负一个女孩,女孩反击,被判互殴,大家怎么看?
大家说要是还击的时候一巴掌呼过来,干得对方还不了手,是不是就不是互殴了?
我希望看到明确的法律解析,
怎么做才是对。
谁先动手谁负责!
下次遇到有人抽你左脸,千万记得别还手,否则就是互殴。大大方方把右脸摆好让对方抽到爽,虽然作为男人感觉有点窝囊,受着吧,受个几百年许有改变。
女子下跪被扇耳光事件怎样了?
最近,在邢台任泽区发生了一起校园外暴力事件。一名女学生跪在地上被扇耳光,还打得挺狠。全程被打的女孩子没有还手,只是不断地忍受着。
奇怪的是,这几年,校园暴力的女孩子偏多起来。
事情的起因还不是很清楚。教育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只有一个短视频,看到女学生跪在地上,被人扇耳光并不断辱骂。最后一脚踹在头上,女孩子倒在地上。
被打的女孩子表情痛苦,但是一直没有还手,可能是对方人多。她一直尽量忍受着,希望这件事早一点过去。
事情发生后,公安部门迅速展开调查。事情属实,公安部门正在全力侦破。教育局安排专业人士对该女生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对外回应:希望广大网友不传播、不转载,共同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最近也刷到那个女孩。其实现在想想校园暴力对一个青少年是有多么大的危害,如果父母看到,心里该有多心疼,所以鼓励校园和社会抓紧校园暴力的宣传,同时给青少年树立一些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不要扭曲青少年的心理。
父母一定要多关爱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