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方法:
1、【投诉举报件的登记分流】 投诉举报分为口头投诉举报和书面投诉举报。
- 口头投诉举报:向12315平台电话或通过12315网站投诉举报。
由话务员将投诉内容录入12315行政执法系统软件并分流至承办单位。
- 书面投诉举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上级及其他部门转办、交办等形式向我局提交的投诉和举报。
录入12315行政执法系统软件并分流至承办单位。
- 适用文书:
-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
-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
2、【消费投诉的受理】 办理时限:自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投诉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适用文书:
- 《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
-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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