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消费是指通过数字化手段进行的商品和服务购买。这种模式利用了互联网、移动通信技术以及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来优化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和商家的运营效率。在数字消费中,消费者可以在线上完成支付、浏览商品信息、查看评价等多种操作,而商家则可以通过数据分析了解顾客需求并调整库存策略。这一趋势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已经成为零售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数字消费是指消费市场针对商品的数字内涵而发生的消费行为,自2021年以来,我国互联网平台在支撑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数字经济的质量不断提升,创新动能愈发强劲,已成为未来产业的核心引擎,并且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于3月联合发布了《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方案明确鼓励和支持新零售、在线教育、数字文化和旅游等新兴消费模式的发展,以促进消费融合发展,对于保障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全面促进消费、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新型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消费不仅涉及居民对数字化产品的消费,还包含对数字化服务的消费,这种消费模式涵盖了线上线下、实体与虚拟、物质与精神等多个维度,旨在为14亿中国人民提供更多便利、带来更多红利、增添更多福祉,进而深刻改变人们的消费习惯和生活方式,相关研究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当前,中国网民数量快速增长,应用场景不断扩展,使得数字消费机遇叠加,优势凸显,数字化产品正在不断拓宽市场,为数字消费者提供了便捷的上网环境,据统计,到2021年6月底,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汽车联网设备的使用率分别为19.8%、13.3%和12.3%,这些产品都属于成长型产品,拥有巨大的潜在消费空间,虽然数字化服务大多为免费,但增值服务通常需要付费,这使得传统意义上的货币支出难以准确反映其价值,为了更好地衡量这类互联网应用的价值,本专题基于消费者剩余的相关理论进行了在线调查实验,结果显示,数字消费已经深入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心中,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应用成为了不可或缺的生活元素,逐渐积累起了大量的隐性价值,释放出了巨大的社会福利,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产生了重要影响。
数字消费者对其所使用的互联网应用有着不同的主观认知,具体而言,高价值的应用主要集中在那些基础连接广泛、应用场景丰富的工具类互联网应用上,例如网络支付和即时通信,中等价值的应用包括垂直品类丰富、能满足多样化需求的内容类互联网应用,如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相比之下,一些基于线下的替代性较强的互联网应用,在数字消费者心中的价值相对较低,网络支付以其广泛的普及率和长时间的使用时长,成为数字消费者心中价值最高的互联网应用,相较于即时通信等应用,网络支付不仅与日常生活需求紧密结合,而且在很多消费场景中必不可少,数字消费者还认为许多互联网应用,如搜索引擎、网络新闻、网购等,比其他应用更有价值,第三,关于互联网应用的价值,数字消费者认为其平均值与其月均收入存在关联,具体分析显示,随着收入的增加,互联网应用的价值也随之变化:初期可能减少,随后又上升,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在于,较低收入群体尤其是学生群体普遍认为互联网应用有价值;随着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的深入推进,互联网应用越来越紧密地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薪酬水平最高的行业之一,从而提高了处于收入两端的群体对该应用价值的认知,数字消费者对互联网应用的价值评估与其年龄呈倒“U”形分布,数据显示,20至29岁的群体对互联网应用的价值评价最高,比10至19岁和30至39岁的人群高出37.6%和27.7%,这一结论表明,作为互联网时代的原住民,20至29岁群体在数字消费能力和意识方面表现突出,他们在数字消费和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得到了充分满足,因此对互联网应用价值的认同感极高。
数字消费是一种集多种消费形式于一体的综合性消费模式,它不仅改变了消费者的购买方式,也为他们带来了诸多便利和实惠,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预计在未来还将有更多创新性的消费模式涌现出来,推动整个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