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卡销售、网络广告、周边销售以及用户充值都属于网络游戏运营商的盈利,如果游戏公司(通常是纳税人)主要是为非自己的网络游戏提供运营服务,那么这属于信息技术服务,应该按照"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的6%税率缴纳增值税;而如果是销售网络游戏虚拟道具,那么这则属于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通常纳税人都要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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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卡销售、网络广告、周边销售以及用户充值都属于网络游戏运营商的盈利,如果游戏公司(通常是纳税人)主要是为非自己的网络游戏提供运营服务,那么这属于信息技术服务,应该按照"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的6%税率缴纳增值税;而如果是销售网络游戏虚拟道具,那么这则属于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通常纳税人都要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