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的版权归谁所有
毕业作品可谓是毕业季的重头戏,对于很多专业来说毕业作品的准备长达一年之久,某些优秀论文代表着一个领域内的最前沿动态,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或使用价值。毕业作品的内容也不仅限于毕业论文一项,对于艺术设计类和部分工科学子来说,图纸、模型、版式、发明创造都是毕业作品内容。
近年来,高校热衷于对市场开放毕业作品展览,不少独具慧眼的企业或个人前来围观,不少毕业作品被当场拍卖,甚至爆出40万的高价。然而,除去南航将毕业作品拍卖善款用于资助贫困生外,其他高校却杳无音讯。与此同时,一些贴吧论坛爆出导师盗用学生论文的小道消息,一时间众说纷纭。
那么毕业生的毕业作品著作权应该归属于谁呢?导师或校方能在毕业作品中分的几杯羹?怎么保护毕业作品版权?今天小知就来详细八一八毕业作品的版权问题。
据小知了解,目前社会上关于毕业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是认为毕业作品著作权归学生本人所有,理由是学位论文由学生独立完成,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
二是归学生与导师共有,理由为导师在毕业作品的完成过程中进行了指导、修改,这构成作品的一部分,因此著作权应归二者共有;
三是归学校所有,学生只享有署名权,一些高校在毕业作品的归属方面明确规定了高校拥有学位论文的著作权;
四是一般情况下属于学生(作者),特殊情况下属于高校,比如一些高校规定:“学位论文中涉及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作品,如果是利用高校的物质条件创作,并由高校承担责任,其著作权归属高校。”认为学生毕业论文如果是利用学校物质条件创作完成的,则属于职务作品,因此著作权应属于学校所有;
五是归属作者,但需与学校签署使用授权书,其结果是著作权归属了学生(作者), 由作者担责任,但使用权却归属了学校,由学校获取收益。
从上述不同观点中不难看出,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不一致的根源在于人们对毕业作品性质的认定存在分歧。那么,毕业生毕业作品到底该怎样归属?我们来听听中细软的版权专家怎么说。
【中细软课堂】
首先,学位论文不属于合作作品。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导师虽然全程指导毕业作品,提供意见和建议,但毕竟毕业作品是由学生独立完成的。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第2款规定:“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活动,均不视为创作。”由此可见,提供咨询意见在我国法律上并不属于创作行为,只被界定为辅助活动。所以导师并不是创作者,不能享受学生毕业作品的著作权。
其次,学位论文不属于法人作品。《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这也就是说作者是为他人(组织)而作,他人(组织)为作品承担责任且享有权利。然而在实际的毕业作品创造中,毕业作品是毕业生本人学习成果的集中展示,并非为学校而作,且在作品上署名承担法律责任的也是学生本人而非校方,因此,校方也不能享有学生毕业作品的著作权。
再次,毕业生学位论文不属于职务作品。《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对于职务作品的判断关键在于界定何为“为完成工作任务”。所谓单位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单位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学生毕业作品并不能归入职务作品之列,因为学生与学校并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完成毕业作品也并不是学生的工作任务。
综上,毕业生毕业作品属于学生个人独立创作完成,学生才是真正的作者,著作权也应当属于学生个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