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为什么能控制台谏系统?台谏系统作为独立的监察机构应该直接对皇帝负责,为什么还能被控制?
秦桧为什么能控制台谏系统?台谏系统作为独立的监察机构应该直接对皇帝负责,为什么还能被控制?
秦桧在北宋靖康之变中随徽钦二帝被虏往北方,后来竟然全身而返,并在南宋朝廷两度拜相(绍兴元年八月至二年八月;绍兴八年三月至二十五年十月),把持朝政长达十九年,成为说一不二的权臣。在南宋初期的政治史上,大敌压境,“主战”“合议”代表了朝廷中两大主要政治派别。后来,韩世忠、张俊等大将相继被撤、岳飞被赐死,当朝中竟没有能与秦桧相抗衡的力量。从,秦桧专制体制何以能屹立不倒,值得研究。
此前读过王曾瑜的《岳飞和南宋初期政治与军事研究》一书(河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版),对岳飞之死及高宗、秦桧各自的角色做了详细分析,但以研究岳飞为主,对秦桧的研究仍然不够。由于秦桧的专权,很多历史资料都被销毁和篡改了,要想恢复历史真相有很大的难度,所以后世对秦桧一味贬损和批判的文章多,而客观研究的专著少。
日本学者寺地遵的《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6月版)一书弥补了这个空白。此书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研究南宋初期政治体制的形成、几个宰相集团及宋金和议情况,而我最感兴趣的是第二部分“秦桧专制体制的建立和变迁”。寺地遵剥茧抽丝,对秦桧专制的形成过程、官员的构成和特点、秦桧专制的对外政策和财政政策以及秦桧死后的反对势力的复权和得势,从现代政治研究的角度,跳出了研究中国历史固有的“忠奸”之辩,转而研究南宋官僚社会的动态,是一部不可多得、也让我读得很解渴的著作。
清儒王船山在《宋论》中对秦桧其人评价为“可畏之才”,可见秦桧也是做到了其他人无法做到的事才得此评价。王船山说:
靖康之变,秦桧与何東、孙傅、司马朴同为金军逮系,独未见杀;洪皓、朱弁等奉使至金,为金所拘执,桧则可带同妻子归国。他能亲凶狠之骄虏,换得自身的自由,是其“可畏之オ”一也。
张浚、赵鼎、李纲、胡寅等人虽与高宗共患难,且为朝野兵民众望之所归倚;然而秦桧一旦掌握政权,彼即屏息、窜逐而莫敢与争。此其“可畏之オ”二也。
岳飞收群盗,力战中原,将兵且乐为飞而死;然其削之、斥之、甚而囚之、杀之,人无非难之声,此其“可畏之オ”三也。
韩世忠率数万之众,平苗傅、刘正彦之乱,救高宗,广得皇帝、民众之信赖;独于桧不能反对一言,甘合兵权保一身之安全,是其“可畏之才”四也。
张俊位望最高,与桧协力杀岳飞,握军谋事:桧违约,反夺其兵,俊伏耳帖首,知其“可畏之オ”五也。(《宋论》卷十,高宗十四)
针对这段议论,寺地遵说:“王船山从秦桧的可畏之オ,不但看出绍兴十二年(1142)和议体制形成以后高官遭排斥放逐的情况,也发现在此之前的活动在抑武将、收兵权——这其实意味着秦桧努力继承北宋以来的集权制。他以为,‘兵权不可假人’原是北宋的基本原则,从这个角度来评价秦桧,其可畏之オ即在于能从将领手中夺回兵权,使之完全归属于皇帝;这表示在秦桧指导下的中兴王朝,继承了前朝的集权主义。”(《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页243)
我概括寺地遵的研究,把秦桧形成专制的原因归为五点:
其一,宋高宗对朝臣之间的对立争论已经厌倦,整体是退缩态势。他把主张和议的秦桧推到前台,只要是不违背这个前提,基本上是放任态度。
根据宋、金两国约定,绍兴十二年八月,徽宗梓宫和韦太后还朝,南宋建立起对金国的朝贡关系,两国关系趋于稳定。这时,宋高宗提出“治天下,当以清净为本,若各安分不扰,朕之志也。”实际上,他从此把整个朝政都委托给了秦桧。
有了皇帝作为后盾,这是秦桧的最大底牌。
其二,秦桧善于利用台谏制度,弹劾政敌,达到巩固自己专权的目的。
由于秦桧势力的扩大,反对派屡屡被言事官和台谏群所监察和弹劾,岳飞冤狱就是靠着谏议大夫万俟卨形成的。
和议成功之后,监察御史黄达建议对反对和议之人“明正典刑”,侍讲兼中书舍人程敦厚不仅上奏皇帝对反对和议之人“大明赏罚”,而且要让“异议绝息”,禁止一切反对言论。
基本上,在秦桧治下,形成了执政因被言官弹劾、罢免后,这个空缺就由言官继任;过个一年半载,又受到新任言官的攻击而去职。从绍兴十二年八月到二十五年十月,朝廷出任大臣的共有二十二人,竟有九名是言官出身(御史中丞八人,谏议大夫一人)。
“他(秦桧)对付三大将的手法,大致可归纳为三条:第一,利用部属诬告,牵连主帅。第二,诬害的罪名都是谋反,因为武将谋反,最犯赵宋大忌。第三,利用三大将的矛盾,先由张俊和岳飞害韩世忠,再用张俊害岳飞。”(王曾瑜《岳飞与南宋初期政治与军事研究》,页219)
秦桧利用台谏、监察手段,对反对者肆意进行弹劾和流放,奖励告密、控制言论,使其专权政治充满了恐怖和暴力性。
其三,秦桧形成独相体制,说一不二。
秦桧自绍兴十年六月官居左仆射(首席宰相)之职,直到他绍兴二十五年(1155)十月死到这个职务上。也就是说在长达十五年的时间内他一直是“独相”,无人担任右仆射之职,没有能够制衡他的力量。现在看来,这既是秦桧专权的原因,也是他专权的结果,没有人能对他形成威胁。
按照宋朝的官僚体制,应该是左仆射(左相)、右仆射(右相)与参知政事(副相)、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国防部长)共为宰执,商议决定政策和重要的官员认命之事,如今,秦桧超越一切,大权在握,都是他一人说了算。
其四,由于秦桧对人打击太狠,有些原来赞同和议之人稍有不从即被弃用,后来只好大量启用姻亲(自己亲属则回避)。
他对曾经的宰执级政敌赵鼎、李光、张浚、王庶、吕颐浩进行无情打击,上代人不在了就打击下一代,直到家庭残破为止。
秦桧对以前的政治盟友翻起脸来也毫不手软,万俟卨曾为除掉岳飞立过大功,但因惹恼秦桧而被罢官。曾经的追随者、服从者也难逃厄运,经常是半年、数月就走到罢黜。
对和议有异议者,秦桧一概不用,后来造成无人可用,秦桧就用四种人:自己的亲属(本人尽量回避,数量很少)、秦桧妻王氏(包括皇帝的侍医王继先,与其妻认为干兄妹)亲属、皇帝侍医王继先的亲属、皇后吴氏的亲属,而且四者成为了姻戚关系。如秦桧兄秦梓、弟秦棣,秦桧妻王氏一党的王、王唤,以及他们的下一代,如徐琛、王会、王晌、王曮、曹泳、李嵺、王晓、王历、王濕、王著、王昞、王伯痒,以这种方式联手左右人事。
《宋宰辅编年录》中说:“秦桧除吏多亲故,间亦用同乡、同榜之士。”不但同学、同乡大力为秦桧所用,他曾经任职的温州永嘉出身的官员也成为香饽饽,都与他形成了主人和佣人的关系,因而受到重用。
由于秦桧政权的反联合性,对其他政治势力一味打击、排斥,官员任用日益狭隘,甚至造成无官可用。绍兴二十一年,南宋七百零三个县,竟有二百四十七个县无首长在任,缺员高达35%,可见情况之严重。
其五,秦桧专权体制之所以能延续下去,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他的财政政策尚且有效,有能臣治理,所以南宋帝国的财政收入一直呈上升趋势。
战争使政府的财政支出增加,一般都是要加强税收,才能支撑;而秦桧未采取增税措施,各种史料中都载有秦桧“觸免”税役负担的记录,而是通过对金交涉,既解决了财政问题,又解决了抑将的政治目标。
南宋初年,1000万缗弱;
绍兴四年,3342万余缗;
绍兴五年,3060万余缗;
绍兴七年,3667万余缗;
绍兴末年,6004万余缗。
绍兴共三十二年,而秦桧死于绍兴二十五年,绍兴末年或即秦桧晚年。绍兴十二年和议缔约之后,有了十多年的稳定期,时任户部侍郎的李椿年和后来继任的王都是能吏,采取了三项措施:(一)确立财政运营原则,并提出“量入制出”、财有“常数”的主张;(二)轻减临时税、附加税等赋课额度,或者就免除掉;同时整理、统合赋课制度;(三)对已散漫化的财政机构进行调整。
由于这些措施的到位,使得财政收入得以提高,也延缓了秦桧专权统治的崩溃。不过,秦桧在任时不得人心,曾遭到刺杀。秦桧死后,作为延续,也是秦桧路线的忠实继承者掌权,可谓是秦桧次政权。直到绍兴三十二年高宗退位、孝宗继位,反秦桧势力才逐步复权和得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