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写阅卷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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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jiuk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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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撰写阅卷笔录时,应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部分:开头部分需要明确指出阅卷的具体对象、时间以及阅卷的目的;主体部分是对考生答案的详细分析和评价,应结合题目要求对每个学生的答题情况进行公正、客观的评分;结尾部分则应该提出改进建议或反思,以帮助学生在未来的学习中取得更好的成绩。阅卷笔录不仅要记录分数,更要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指导作用。

阅卷笔录怎么写啊?

  阅卷笔录

  一、制作要点如下: 1.事实类。 2.证据类。 3.法律依据类。 4.主张立场类。 二、格式: 阅卷笔录 时间:

  地点:(或受理法院): 案由: 当事人: 笔录内容: 律师阅卷笔录

  时间:19××年××月××日××时至××时 地点:××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案由:故意伤害

  被告人:A,男,××岁,××市××县人,×族,××市××中学学生,住××县×路×号×楼××号。因故意伤害于19××年×月×日被拘留,×月×日被取保候 审。19××年×月×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月××日提起公诉。

  一、案件事实及被告人陈述 1.起诉认定的事实

  (应祥述,此略。)(卷宗第×页) 2.被告人A×陈述

  (应祥述,此略)(卷宗第×页) 二、有关证据 (应祥述,此略。) 法医:王×× 医生:胡××

  三、案件性质及认定根据 本案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认定根据:

  1.《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章第6条第11款: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2.《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敌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案件情节及有关法律规定

  1.法定从轻情节:《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酌情从轻情节: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3.其他肯况:被告人正在××中学读书,系中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遵纪守法,学习成绩较好。同学、教师反映均好。 阅卷人:蔡××

  ————————————————————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时。

  地点:北京市______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案由:故意伤害。

  被告人:周______,男,___岁,______市______县人,一汉族,北京市___中学学生,住昌平县___路___号___楼___房。因故意伤害于______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拘留,______月______日被取保候审。___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______人民检察院于______月______日提起公诉。

  一、案件事实及被告人陈述

  1.起诉认定的事实“被告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晚7点30分左右,在______市红星礼堂看电影时,与值班人员田______发生口角,相互厮打,被在场人员拉开后,被告人认为吃了亏,返回家中拿了水果刀再次跑进礼堂,将田______左时部及右手第一腕关节砍伤。经医院诊断:被害人田______左时软组织切割伤,并前臂外侧皮神经损伤;右手第一掌腕关节断裂,伸姆长肌脖断裂,第一掌骨基底骨折。”(卷宗第6页)

  2.被告人周______陈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吃过晚饭后,我到图书馆看书,听说红星大礼堂演电影。约7点半左右,我跑到大礼堂,见电影已经开演,于是我就沿后排往前走。这时坐在最后排边座的一个人拉了我一下,问我‘干什么的?’我说‘看电影’。我又问‘演什么电影?’那个人不耐烦他说‘你自己看嘛!’我嫌他态度不好,就你一句我一句地吵起来。在吵架过程中,那个人朝我打了一拳,致使我退后4米远,坐到地上。这时过来了几个人,将我们拉开了,我感到吃了亏,就回家拿了水果刀返回礼堂。那个人见我拿着刀,就站起来夺刀,我就朝他砍了一刀。以后,我就被带到电影院值班室了。“(卷宗第11页)

  二、有关证据

  1.水果刀一把(照片)。(卷宗第 24页)

  2.刑事科技鉴定结论:水果刀上所粘血液,与受害人田______的血型一致。(卷宗第28页)

  3.北京市第___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1卯8)______中法伤鉴字第___号《关于对田______伤情的认定意见》。“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对受害人田______的伤情进行检查发现,右拇指掌腕关节处有一约4一scm长瘢痕,右拇指功能基本丧失,左前嘴皮肤有一约3cm的瘢痕。左前臂皮肤感觉减退。根据上述情况认为:田______的伤情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章第6条第11款的规定,构成重伤。”

  法医:王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医院病情记录。(卷宗第31页)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2:00 田______,男性,20岁,红星电影院门卫。晚8时执勤时右手及左时部被砍伤,流血不止,来院急诊。查体见:左时前内侧见约3. 5cm皮肤裂伤,皮下浅静脉断裂。右手第一掌关节背侧有约4cm长抖行刀口,关节面外寡,远端关节软骨部分受损,指背血管断裂,伸拇长短肌脖断裂。诊断为:右手切刽伤,右时部切割伤。

  医生:_________

  三、案件性质及认定根据本案定性为:故意伤害罪。

  认定根据:

  1.《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章第6条第11款:姆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2.《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产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案件情节及法律有关规定1.法定从轻情节:《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酌情从轻情节: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

  3.其他情况:被告人正在______中学读书,系中学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遵纪守法,学习成绩较好。同学、教师反映均好。

  阅卷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婚姻是人一生中的必选项还是选择项?

婚姻是人生中的必选项,不是选择项。为什么是必选项呢?它是人类繁衍的延续,是一个家庭的组成,每个都要持正确的态度来进行选择。若是持选择项来选择,你的婚姻也许是人生中的最大不幸,历史中种种多彩的婚姻,都是我们今天每个人值得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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