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六国破灭,是由于“不赂者以赂者丧”的事实所导致的,这一事实揭示了弊病在于贿赂秦国。
第二部分
具体分析第二个分论点:“不赂者以赂者丧”。
通过例子说明,当韩国因为贿赂秦国而失去了力量,因此两国之间的胜负已经确定下来。
第三部分
紧接着,再分析第三个分论点:“赂秦”的国家因为贿赂秦国而失去实力,不能独立存在,他们不断受到秦国的侵略,所以他们的弊端在于贿赂秦国。
第四部分
进一步深入论述“弊在赂秦”,指出那些依靠贿赂秦国的人最终会因为过分依赖而失败。
第五部分
举出燕国的例子来强调,即使燕国没有贿赂秦国,也会受到秦国的压迫。
第六部分
以魏国为例,描述他们祖先艰难获得的土地被轻易地拱手送给了秦国,这表明他们也面临类似的困境。
第七部分
总结全文,将六国的情况与北宋的情况进行比较,指出六国的力量比不上北宋,并以此为证据支持“弊在赂秦”的观点。
第八部分
用比喻手法概括全文主旨,说明这些国家都受到了贿赂秦国的危害,并借此批评北宋政权,提醒其要改变策略,避免同样的悲剧重演。
第九部分
再次强调“不赂者以赂者丧”的重要性,并警告北宋政权,如果继续妥协,将会像六国一样遭受不幸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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