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我是(您的名字),身份证号码为:XXXXXX,住址为:(您的地址)。,,我同意并请求将我的亲属——我的父母和子女——带至香港定居,我希望他们能够享受与我在内地相同的生活水平和医疗保健服务,并在港期间享有与我在内地相同的权利和自由。,,我愿意接受并配合所有适用的法律程序,以确保此迁移过程顺利进行。
声明书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申请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亲属的基本情况(如身份证号码、户口本号等)以及来港定居的原因。
申请人的身份信息需要准确无误,不得有任何虚假,申请人要保证提供的联系电话是真实的,以便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
在签名栏,申请人需要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以证明其真实性,签名栏下方需要有申请人的签字或盖章。
填写完毕后,申请人需仔细核对所有的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避免出现任何遗漏。
在声明书的最后,申请人需要再次阅读声明书的内容,确认所有信息都是准确无误的。
签署完声明书后,申请人还需将其副本提交给有关部门审查,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合规性。
注意事项:声明书应当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任何虚假或者隐瞒,可能会影响到申请人的权利和利益,申请人应当对声明书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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