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早婚是现代社会面临的一个问题,针对这一现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让年轻人了解婚姻的重要性;二是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对婚龄有明确限制;三是开展专项培训,提高年轻人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增强他们的自我保障能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望解决农村早婚问题。
对早婚源头治理的对策建议如下:
1、整合家庭、学校和社会资源,形成联动机制。
2、政法部门与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加大法治宣传。
3、抓住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机遇,改变农民观念。
4、通过文化输送方式提升农村地区文化精神,丰富农民生活。
健全完善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制止早婚,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和加强早婚监测机制,对无视、放纵甚至是通过包办婚姻逼迫子女早婚的父母进行处罚,对拒不送未成年子女入学的父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教育处理,必要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及防止早婚方面形成违法必究的常态化机制,逐步杜绝农村早婚现象发生。
农村早婚现象在部分地区仍然严重,尤其是农村女孩的情况更为严重,按照1980年《婚姻法》的界定,除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外,男方22岁以下、女方20岁以下缔结婚姻即为早婚,而到了2010年,部分地区早婚率不降反升,其中安徽的情况最不乐观,与10年前相比,该地区男性早婚率上升了6.22个百分点,女性早婚率上升了0.7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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