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官员体制是什么划分的?各自又有多大的权利
东汉官员体制中央地方官员
1、中央
东汉中央政府的官员分省官、宫官、外官三大系统。内官、外朝的区分古已有之,而在宫廷之中,皇帝日常起居的区域称省中(亦称“禁中”),因此内宫官员中又有宫官与声官的区分。
在皇帝身边执役、照顾皇帝日常生活的是宦官,省中的宦者均隶属黄门令管辖。省内的禁卫工作亦由宦官但任。
尚书台是皇帝的秘书机关,其官署设在宫廷之内、禁省之外。它的主要执掌是管理章奏文书、起草诏令,但实际上政务都由上书抬代表君主执掌,权力极大。上书台设长官(令)一人、副长官(仆射)一人,下设尚书六人分十八人。沟通上书台与皇帝联系的官员有侍中、中常侍、黄门侍郎等。其中,侍中由士人充任;中常侍、黄门侍郎则由宦者承担。侍中有事才入禁省,中常侍、黄门侍郎则日常居住在省中,因此,虽然三者之中侍中的级别最高、中常侍次之,但与君主的亲密程度,则以中常侍为最。宫内省外的禁卫工作由九卿中的光碌勋与卫尉负责,光碌勋偏于内,卫尉偏于外。光碌勋下属五官、左、右、虎贲、羽林等五名郎将,中郎将以下有中郎、侍郎、郎中等官。光碌勋的禁卫力量是郎官,卫尉的禁卫力量是武装卫士,所以,卫尉在宫卫事务中的地位相当重要。
外官主要有三宫九卿,他们是中央政府的主要行政官员。
三宫指太尉、司徒、司空,他们的品级最高,名义上的职责是辅导皇帝主持国家政务;三公之上还有太傅,其职责辅导皇帝,但不常设。东汉的实际政务都同属尚书台,因此,三公、太傅如没有“录尚书事”的头衔,就是没有实权的虚职。三公的属官有长史一名,掾属、令史、御属各二、三十名。其中,长史是三公的主要副手,掾、属是分管具体事务的部门负责人(掾是正职,属是副职),除长史由朝廷任命外,其他属官均由三公自行聘用。
九卿是太常、光掾、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他们各自分管的政务是:太长掌典礼,光碌勋、卫尉掌宫省禁卫,太仆掌皇帝车马,廷尉掌司法,大鸿胪掌接待诸侯与少数名族,宗正掌皇族事务,大司农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皇帝器用服饰。九卿各官的长官是卿,副职为丞;其下分设各官管理具体事务,大体以令为正职,丞为副职。
与九卿级别相当的外官(亦称“列卿”)还有执金吾、将作大匠、大长秋等。其中,执金吾负责宫廷之外、都城之内的治安(都城门另有城门校尉负责守卫),将作大匠负责宗庙殿堂、宫室陵园等土木工程,其副手为丞,下属的部门负责亦以令为正职,丞为副职;大长秋主管皇后事物。性质与就卿中的少府类似,由宦者担当。皇位继承人太子正式确立之后,有专门隶属太子的东管宫。其设官大体与政府类似,但分级没有后者细密。东宫官职均冠“太子”,如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家令等。
在军事方面,相当三公的中央高级官员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相当九卿的有前、后、左、右将军,均不常设。其属官与三公相同,唯在长史之下另有司马一人,主管军务;从事中郎二人,职掌参谋,均由朝廷任命。将军直接领兵的,在部、曲、屯等建置上分别设校尉、司马、军侯、屯长等统兵官。
常备军由中央与地方军(郡国兵)组成。中央军中,京师卫戍部队由城门校尉统领,野战部队(北军)由北军中侯统领。北军下辖五个兵种的部,番号分别为屯骑(骑兵)、越骑(特种兵)、步兵、长水(水军)、射声(弓箭)。长官为校尉,副职司马。全军总数约五千人不到。北军平十卒驻屯在京城长管君主宿卫、助理首都治安,发生战事就成为组建出征步枪队的核心。地方上的郡国兵经东汉初期多次裁撤、削减,只剩下边郡与内地关隘的少数驻军。遇有战乱,都是临时募兵或抽调京师北军出战。
2、地方
东汉的行政区分为郡(国)、省二级。郡之上还有监察区性质的州。
州的长官为刺史(中平五年改称州牧;京畿地区的司隶部长官特称校尉),其主要职责是巡察下属郡国政务,年终遣吏到京城向司徒府汇报(上计),劾奏不称职的郡国长官。属官有从事(亦称掾史)、假佐。从事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簿曹从事、兵曹从事、部郡国从事等,均由州长官自行聘用。治中别驾是州长官的主要助手,在从事中地位最高;簿曹掌文书;兵曹掌军事,仅在有军务时设;部郡国从事,每郡国一人,负责纠劾郡国长官、按治郡僚属,其地位仅次于治中、别驾。假佐是州长官的低级属官,主管文书,其中的典郡书佐分管州所属郡国的有关文书,每郡一人,由郡史轮流充当。
郡的长官称太守(因太守兼领武事,故别称郡将;州治所在郡的长官称尹),根据郡的大小、没恶,太守的级别有中二千石至八百石六级。郡内原设有专掌军事的都尉,在建武六年之后,边郡常设,内地大多不设。每郡的都尉,为一至五千人不等。都尉在一人以上时,在郡之下分设都尉辖区。有时,在不足设郡的地方,亦设置过渡性的都尉区(属国都尉)进行管理,其性质相当小郡。郡太守助手为郡丞(边郡为长史),由中央任命。此外,郡府的僚属有:功曹,掌管郡内一切人事;主簿,掌管文书;督邮,主管纠察属县、监管本郡官民;掾、史‘,分曹办理郡政,掾为正职,史为副职,每曹有办理文书的书佐。又设三老,帮助推行政施和教化。郡府僚属由郡太守自行聘用,其的位以功曹最高,依次为主簿、督邮等。郡都尉的僚属与太守类似,亦由郡都尉自行聘用。
分封给诸侯王的郡称国,其行政级别与郡相等。王国的官属分两个系统,一是类似于郡官的民政系统,有相(相当太守)、长史(相当都尉),其属官亦与郡大体相同;一个是管理诸侯王生活、禁卫的官属,如郎中令(相当光禄勋)、仆(相当太仆)、治书(相当尚书)等。此外,王国还设有类似于太傅的傅,负责辅导诸侯王,级别等同于王冠相。
分管少数**的使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级别与郡太守相当,其属官有从事、掾,无定员,根据事务多少而设。
县的长官为县令或县长,级别从千石至三百石不等。下设属官有;丞一人,管理文书、仓狱;县尉一至二人,管理治安;主簿、功曹、掾、史,均与官类似;三老,掌教化。县的长官由朝廷任命,但州郡也可以过问县的人事,县长官或丞、尉出缺又无合适人选的,上级机关可派出属官或另行任命他人代理。县长官的行政事务,受郡府的监督,每年年终要向郡长官汇报功作(上计),听侯考核。
分封给列侯的县称侯国,其行政级别与县相等。侯国的官属也像王国一样分两个系统:主管民政的是国相,相当于县令或县长,仅负责向列侯交纳租,行政上则听命于郡;列侯的家臣有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的侯国不置家丞)。
此外,与县的级别相当的地方行政单位还有道(境内有少数**的县)、邑(封赐给公主的县)及郡所设的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道、邑的官属与县、侯国差不多,郡在县境所设盐铁工官等,由县暑调拨属官理事,不另外设置官属。
县以下的行政单为有乡、亭、里,大体是百户为一里,十里为一停,十亭为一乡。乡的长官为秩、啬夫,令有游徼掌治安、乡佐收税、三老掌教化;亭设亭长主管治安,令有亭侯、亭卒;里的长官为里魁。乡、亭、里的官员一般由郡、县等上级机关任免。
3、东汉末年的变化
(1)建安十三年罢三公官,设丞相,由曹操但任。其官属设置与三公略同,以服务于军事的居多,如领军、护军、军师、军师祭酒、军谋掾等;长史之下设有主簿,约为三至四人,负责典掌机要,出纳教令。此外,还设过校事一职,用以监督臣下。
(2)常设四征(东南西北)、四镇(东南西北)将军,地位相当九卿,官属设置与领兵的将军相同。
(3)地方上的州正式成为郡以上的行政单位,掌有行政实权。
(4)曹操被封为魏王后,曾设秘书监、丞以统辖上书奏事。这是上书台流为一般政务机关的先兆。
东汉的中央政府组成沿用西汉官制,以三公领九卿为基本架构。但是实际政治权力已经完全转移到尚书台。东汉皇帝即位,往往以太傅或太尉录尚书事,总领政务。御史台体制贬损,成为少府属官。侍中从西汉的加官转为正式职务,设侍中寺作为侍中的正式官署,隶属少府。
太傅
东汉一朝,由于讲求经术,太子宫臣中以太傅为首。太傅借此向太子灌输自己的政治理念。太子即位后,往往以太傅录尚书事,成为事实上的丞相。历史上,赵熹、邓彪、张禹、冯石、冯鲂、桓焉、赵浚均以太傅录尚书事。太傅死,即除此官(不再任命),以示崇重。汉灵帝时,以陈蕃为太傅录尚书事,后来陈蕃被处死,以胡广继任,这是唯一的例外。
与西汉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上公不同,东汉唯以太傅为上公,无太师、太保官。汉献帝时,董卓迁都长安,自任太师,位在太傅上。这是权臣擅权所为,死后即废。
据《汉官》记载,太傅所属官吏有:长史一人,秩千石,掾属二十四人,令史、御属各二十二人。长史为太傅府群吏之长,掌章奏、顾问。掾属是比较高级的属吏,分曹办事。令史、御属是比较低级的吏员,办理文书、车马等琐事。
三公
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位次上公。三公师长百僚,名义上为最高官职,其实并无实际权力。
东汉任命三公多以知名经师为之,以宣扬经术治国的理念。其实不过是政治花瓶而已。皇帝以尚书参决政务,并不以实权付三公。因三公以硕儒经师居官,所以往往要为很小的差错承担非常严重的责任,以示高节。例如:宋弘为大司空,在位五年,因考核上党太守无所依据而免官。伏湛行大司徒事,以冬祭高庙(汉高祖刘邦的宗庙),因河南尹与司隶校尉在庙中争论失仪,而伏湛没有上奏此事,免官。汉光武帝对大臣非常严厉、苛刻,韩歆为司徒,以直言忤旨,免官遣归乡里,与其子皆自杀。之后,欧阳歙、戴涉相继任大司徒,下场都是论罪下狱、被处死。
太尉
汉光武帝即位,置大司马官,负责全国军官的考核,每岁末,评定等次,上奏皇帝,作为军官升迁、降调的依据,当时有大司马吴汉。
建武二十七年(51年)改大司马为太尉。
按东汉制度,三公掌谋议国之大政。太尉的主要参政途径就是与司徒、司空共同讨论皇帝交议的国政,定议后会衔上奏。东汉一朝,仅见牟融、徐防以太尉录尚书事,与太傅参决政事。这说明太尉除非被任命为录尚书事,并没有决定政务的职权。
按东汉以三公领九卿的制度,太尉领太常、卫尉、光禄勋三卿。太尉府属吏有:长史一人,秩千石,总管各曹事务。各曹掾、史、属共二十四人。在诸曹中,西曹负责太尉府官吏的任免;东曹负责二千石的迁调;户曹负责户籍、祭祀、农桑;奏曹负责奏议;辞曹负责审理案件,接受上诉;法曹负责驿站事务;尉曹负责士卒和囚犯的征调、运输事务;贼曹负责缉拿盗贼;决曹负责裁决刑法;兵曹负责军事事务;金曹负责货币与盐铁事务;仓曹负责国家仓库事务。此外,还有黄阁,主簿,是阁下诸吏的长官。另有令史及御属二十三人,阁下令史负责太尉的仪仗执事;记室令史负责太尉府的奏章等各种文书的管理;门令史负责太尉府门卫。其他令史分隶诸曹,办理文书事务。从东汉太尉府诸曹的设置以及职掌来看,太尉的管辖范围似乎非常广,但那都是名义上的东西,太尉诸曹所领事务,或受制于尚书台,或仅仅为文牍往来,本身并没有可否之权,而且太尉对本府诸曹事务并没有实际节制的权力。
司徒
汉光武帝即位,置大司徒官,负责人民教化,掌礼仪诸事。与太尉、司空共同讨论皇帝交议的国政,定议后会衔上奏。
参考:《汉官仪》:“王莽时,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刘秀庙号)即位,因而不改。”《后汉书·百官一》载:“司徒,公一人。本注曰:掌人民事。凡孝民孝悌、逊顺、谦俭、养生送死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
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去“大”,称司徒。
司徒领太仆、鸿胪、廷尉三卿。属吏有长史一人,秩千石。掾属三十一人。
司空
汉光武帝即位,置大司空官,负责水利工程、城防建筑、宫室营建等事务。与太尉、司徒共同讨论皇帝交议的国政,定议后会衔上奏。
参考:《后汉书·百官一》云:“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
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去“大”,称“司空”。汉献帝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改司空为御史大夫,职掌不变,不领御史台,与前代御史大夫仅仅是名称相同而已。
司空领宗正、少府、司农三卿。司空属吏有长史一人、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属四十二人。
大司马
汉武帝废太尉设大司马,加于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之上。东汉光武帝又废大司马为太尉,为掌管军政和军赋的最高官职,即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东汉时太尉与司徒、司空并称三公。东汉光武帝刘秀时削弱三公的权利,后来三公几乎无实权只是荣誉的象征。东汉末年,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已成为虚职,在三公之外另设大司马,大司马和大将军均位在三公之上,如刘虞、权臣李傕。三国时期,各国在三公之外另设大司马,一般由大将军升迁而来。如:魏国的大司马曹仁、曹休、曹真;蜀汉的的大司马蒋琬;吴国设有大司马和左大司马、右大司马,一般由大将军或者上大将军升迁而来,如丁奉、吕岱、陆抗、施绩、朱然。
九卿
东汉沿西汉制度,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为九卿。与西汉不同的是,东汉九卿分隶属三公。太常、光禄勋、卫尉三卿属太尉;太仆、廷尉、大鸿胪三卿属司徒;宗正、大司农、少府三卿属司空。
东汉九卿均于官称上加“卿”字,如太常卿等,秩中二千石。除此之外,东汉九卿与西汉不同者还有:一、光禄勋除西汉的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之外,增置东中郎将、北中郎将、西中郎将、南中郎将。二、少府尚书改称尚书台,由西汉的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主客曹改为六曹:改常侍曹为吏曹,增三公曹,将主客曹分为南主客曹与北主客曹。尚书台增设左右丞二人,诸曹侍郎各六人,令史诸曹各三人,事务繁剧的曹增令史各三人。尚书台组织较西汉尚书要重要、庞大的多。
将军
在秦代以前,武职将军名号只有大将军、前、后、左、右将军。汉代将军不常设,主征伐。事毕则罢。汉文帝时始有车骑将军、卫将军。东汉的将军也是中央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大将军位在三公上,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位次列于九卿,位在三公下。前、后、左、右将军,位次列于九卿,不常置。东汉中期以后,太后临朝称制,外戚以大将军执政,与太傅、三公合称为五府。
以上将军均开府,府属有长史、司马各一人,从事中郎二人,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御属三十一人。将军以本号领军的,各有部曲、校尉。
汉魏时期,有军功者比比皆是,授予官职的难度加大。因此常在“将军”前冠以某个名号以作为他的官职,这种名号并无一定,名号之间也无上下级关系,因此称为杂号将军。临事设置,事毕即撤。如骁骑、楼船、材官、伏波、贰师、度辽、龙骧等,或以所领部队(如骁骑、材官),或因奉行的任务(如李广利攻贰师城)。唯度辽将军因南匈奴所部时有内乱,自永平八年(65年)后常设。汉末以后,开始出现四征、四镇、四平、四安等重号将军。
东汉地方官制
东汉的地方官制与西汉相比较,在郡、县两级是基本相同的,不过郡的重要性和权力较西汉下降很多。在州一级,则有根本性的差异,东汉的州已经演变成为一级地方,凌驾于郡之上。至此,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制转变为州、郡、县三级制,一直延续到隋朝“废郡”为止。
州刺史
东汉将洛阳之外的地区划分为十二个州,各遣刺史一人为长官。另以京兆、左冯翊、右扶风、河东、河南、河内、弘农七郡为司隶校尉辖区,称司隶部(汉代州也称部)。
司隶校尉是京官,本职为监察在京百官诸不法事。东汉时,每每退罢三公均由司隶校尉纠劾所致,所以司隶校尉号为“雄职”。皇帝召集朝会的时候,司隶校尉与御史中丞、尚书令三人有单独的席位,称“三独坐”。司隶校尉秩比二千石,属官有从事(流行的韩剧中每每出现的从事官就是由此得名)、假佐(假:代理的意思;佐:助手的意思。就是说是可以代行事务的助手)等,另统领一支由一千二百名奴隶组成的武装警察部队,司隶校尉的官名也由此而得。
诸州沿西汉汉成帝制度,设州牧一人,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改刺史,秩六百石。汉灵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再改州牧,秩二千石。东汉刺史有固定的驻地和官署,纠劾所部太守县令不必如西汉制度上三公按验,可以直接罢免之。改州牧后,兼领军政,位高权重,有点类似于唐朝的节度使,而管辖地域的广阔,又不是节度使所可以相比的。
与西汉相同的是,刺史也要周行郡国,查探政情,年终回京复奏。不过东汉的刺史不必亲自回京,而是派遣属吏向司徒府报送文书而已。
郡国
东汉共设郡国一百零五:王国二十七,司隶部属郡七,列郡七十一。除司隶部所辖七郡外,王国与列郡均分隶诸州,其中豫州领郡国六,冀州领九,兖州领八,徐州领五,并州领九,幽州领十一,青州领六,荆州领七,扬州领六,益州、凉州各领十二,交州领九郡。
东汉制度,皇子封王,以郡为国。每国置傅、相各一人。傅主王府事,职如汉朝的太傅;相如郡太守,主政务;相有长史一人,职如郡丞。另置中尉一人,秩二千石,职如郡都尉,是主管军政、缉捕盗贼的军官。
王府置郎中令一人,秩千石,职务和汉朝的郎中令相类似,主管王府的大夫、郎等;仆一人,秩千石,负责王府的车马训练与驾驭;治书数人,秩六百石,职如尚书;谒者数人,秩四百石,职务是奉王命出使;另有礼乐长、卫士长、医工长、永苍长、祠祀长等,秩皆比四百石。
郡太守秩皆二千石,只有河南郡因京师所在,长官称河南尹,位比九卿,秩中二千石。诸郡各置丞一人,位次太守,秩六百石,负责民政事务;边郡(就是设置在边境地区的郡)另置长史一人,秩六百石,负责军政事务。长史之下有司马一人,负责具体军事指挥。东汉内地不设郡都尉,以太守领兵。边郡置都尉或属国都尉领军并辖县,地位略与内地较小的郡相仿。如汉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置西河属国都尉、上郡属国都尉;永和十五年(公元105年)置辽东西部都尉;汉安帝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等。
县
东汉的县级地方建制与西汉相同。
列侯以县为封地则称侯国,侯国置相一人,相当于县令或县长(以侯国大小为异),相不隶属于列侯,但负责为列侯征收租税。封国户数在千户以上的,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是侯府官,不管理民政;不满千户的,只置庶子一人。东汉的侯另有乡侯、亭侯,所封之地各为一乡、一亭,这样的封地辖于所在县,与乡、亭相等。
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称邑,置令、长。邑的体制与侯国相当。
少数民族聚居地设道,隶属于郡,多设于巴、蜀等西南地区,以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为道的长官。
万户以上的县置县令一人,秩千石;县丞一人,掌民政、文书、仓库;县尉二人,掌治安。
万户以下的县置县长一人,秩三百石或四百石;县丞、县尉各一人。
东汉诸县出产盐的,置盐官,负责管理盐场、盐矿,征收盐税。出产铁的县置铁官,负责冶炼、铸造。在手工业发达的县置工官,负责管理工匠、征收工商税赋。在水产发达的县置水官,负责管理渔场、征收税赋。以上这些官吏不隶属于郡县,均隶属于少府,属于派出机关。
东汉在县以下的官制与西汉无异,具体可以参见西汉官制。
东汉官职列表
秩万石
即:月奉三百五十斛
上公:太傅、大司马(东汉末年于三公之外别置大司马,位在三公之上)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将军:大将军(大将军有时位在三公上,有时位在三公下)、骠骑将军
秩中二千石
即:月奉百八十斛
太尉领:太常卿、光禄勋、卫尉
司徒领:廷尉、太仆、大鸿胪
司空领:少府、宗正、大司农、
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前将军、后将军、左将军、右将军
太子太傅、执金吾、河南尹、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
秩真二千石
即:月奉百五十斛
秩二千石
即:月奉百二十斛
地方长吏:郡守、州牧
诸王国属官:国相、国傅、(王国)御史大夫及诸卿
大长秋、太子少傅、将作大匠、度辽将军等诸杂号将军(骁骑、楼船、伏波、龙骧等)
秩比二千石
即:月奉百斛
少府属官:侍中、中常侍
光禄勋属官: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奉车都尉、驸马都尉、
骑都尉、光禄大夫
北军中侯监领:屯骑校尉、步兵校尉、越骑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
将军部曲:大将军营五部校尉
诸王国属官:中尉
司隶校尉、属国都尉、使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城门校尉、都护将军
秩千石
即:月奉九十斛
将军府属官:将军长史、将军司马
太傅府属官:太傅长史
三公属官:三公长史
少府属官:御史中丞、尚书令
廷尉属官:廷尉正、廷尉左监
光禄勋属官:太中大夫
大长秋属官:中宫仆
太子少傅属官:太子率更令、太子家令、太子仆
城门校尉属官:城门司马、平城门屯司马
北军属官:屯骑司马、步兵司马、越骑司马、长水司马、胡骑司马、 射声司马
诸王国属官:郎中令、仆
诸侯国属官:诸侯国相
地方长吏:县令、汤沐邑令、道令
秩比千石
即:月奉八十斛
太常属官:太常御
太仆属官:太仆丞
廷尉属官:廷尉丞
卫尉属官:卫尉丞、宫门司马、掖门司马
宗正属官:宗正丞
少府属官:少府丞
大司农属官:大司农丞
大鸿胪属官:大鸿胪丞、
光禄勋属官:光禄丞、谒者仆射、
执金吾属官:执金吾丞
将军部曲:军司马、别部司马
秩六百石
即:月奉七十斛
将军府属官:从事中郎
太常属官:太史令、太祝令、博士祭酒、太宰令、掌故、大予乐令、高庙令、世祖庙令
光禄勋属官:光禄左仆射、光禄右仆射、左陛长、右陛长、羽林左监、羽林右监、中散大夫、谏议大夫、议郎
卫尉属官:公车司马令、南宫卫士令、北宫卫士令、左都候、右都候
太仆属官:考工令、车府令、未央厩令
廷尉属官:廷尉左平
大鸿胪属官:大行令
宗正属官:公主家令、主簿、仆、私府长
大司农属官:大司农部丞、太仓令、平准令、导官令
少府属官:
·守宫令、上林苑令、太医令、太官令、黄门侍郎、小黄门、黄门令、掖庭令、永巷令、御府令、
祠祀令、钩盾令、尚方令、中藏府令、内者令、符节令、兰台令史;
·尚书令属吏:尚书仆射、六曹尚书(吏曹尚书、二千石曹尚书、三公曹尚书、民曹尚书、
南主客曹尚书、北主客曹尚书);
·御史中丞属吏:治书侍御史、侍御史
执金吾属官:武库令、左中候、右中候、
大长秋属官:大长秋丞、中宫谒者令、中宫尚书、中宫私府令、中宫永巷令、中宫署令
太子少傅属官:太子中庶子、太子门大夫、太子仓令、太子食官令
将作大匠属官:将作丞、左校令、右校令
城门校尉属官:城门门候
司隶校尉属官:都官从事、功曹从事、别驾从事、簿曹从事、兵曹从事、主簿、门亭长、
门功曹书佐、 律令师、孝经师、月令师、律令师、簿曹书佐
掌监北军:北军中侯
度辽将军属官:度辽将军长史 度辽将军司马
地方长吏:州刺史、郡丞、边郡长史、右扶风京兆每次县令
护乌桓校尉属官:拥节长史、司马
护羌校尉属官:拥节长史、司马
秩比六百石
即:月奉五十斛
太常属官(博士祭酒属吏):博士
光禄勋属官:
·五官中郎将属吏:五官中郎;
·左、右中郎将属吏:左中郎、右中郎;
·虎贲中郎将属吏:虎贲左仆射、虎贲右仆射、虎贲左陛长、虎贲右陛长、虎贲中郎;
·谒者仆射属吏:常侍谒者;
将军部曲:曲军候
太子少傅属官:太子洗马
诸王国属官(中尉属吏):治书、大夫
秩四百石
即:月奉四十五斛
太常属官:太常掾
少府属官:
·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直里监
·尚书令属吏:尚书左丞、尚书右丞、尚书侍郎
光禄勋属官:给事谒者
大长秋属官:中宫谒者、中宫药长
太子少傅属官:太子庶子、太子厩长、太子卫率、太子中盾
地方长吏:县长、汤沐邑长、道长
县令属官:县丞、县尉
秩比四百石
即:月奉四十斛
三公、将军府掾:东曹掾、西曹掾、主簿
光禄勋属官:五官侍郎、左侍郎、右侍郎、虎贲侍郎
诸王国属官:谒者、礼乐长、卫士长、医工长、永巷长、祠祀长
秩三百石
即:月奉四十斛
太常属官:太史令丞、太祝令丞、太宰令丞、大予乐令丞
光禄勋属官:羽林左监丞、羽林右监丞
太仆属官:考工丞、车府丞、长乐厩丞
大鸿胪属官:大行令丞、大行治礼郎、廪牺令丞、楫棹丞
宗正属官:公主家丞
大司农属官:太仓令丞、平准令丞、导官令丞
少府属官:
·守宫令属吏:守宫令丞
·永巷令属吏:永巷丞
·祠祀令属吏:祠祀丞
·太医令属吏:太医药丞、太医方丞
·黄门令属吏:黄门丞、黄门从丞
·内者令属吏:内者左丞、内者右丞
·御府令属吏:御府丞、御府织室丞
·钩盾令属吏:钩盾丞、钩盾永安丞
·掖庭令属吏:掖庭左丞、掖庭右丞、掖庭暴室丞
·太官令属吏:太官左丞、太官甘丞、太官汤官丞、太官果丞
·中藏府令属吏:中藏府丞
·上林苑令属吏:上林苑丞、上林苑尉
执金吾属官:武库丞
大长秋属官:中宫私府丞、中宫永巷丞、中宫署丞、中宫复道丞
将作大匠属官:左校丞、右校丞、
州刺史属官:治中从事、别驾从事、簿曹从事、兵曹从事、主簿、门功曹书佐、簿曹书佐
诸王国属官(国相属吏):长史
地方长吏:(小)县长
秩比三百石
即:月奉三十七斛
三公、将军府掾:户曹掾、奏曹掾、辞曹掾、法曹掾、尉曹掾、贼曹掾、决曹掾、兵曹掾、金曹掾、
仓曹掾
郡守诸曹掾史:功曹史、户曹史、奏曹史、辞曹史、法曹史、尉曹史、贼曹史、决曹史、兵曹史、
金曹史、仓曹史、五官掾、五部督邮、曹掾、主记室史
少府属官:中黄门
光禄勋属官:五官郎中、左郎中、右郎中、虎贲郎中、羽林郎、灌谒者郎中
卫尉属官:公车司马丞、公车司马尉、南宫卫士丞、北宫卫士丞、左都候丞、右都候丞
秩二百石
即:月奉三十斛
少府属官:
·符节令史、
·尚书令属吏:尚书令史
太常属官(太史令属吏):灵台丞、明堂丞、太史令史、太史掌故、待诏
少府属官(钩盾令属吏):钩盾苑中丞、钩盾果丞、钩盾鸿池丞、钩盾南园丞
太子少傅属官:太子舍人
诸王国属官(郎中令属吏):郎中
地方长吏:诸边鄣塞尉、诸陵校尉长
县长属吏:县丞、县尉
秩比二百石
即:月奉二十七斛
三公府属官:御属
将军部曲:屯长
光禄勋属官:节从虎贲
秩一百石
即:月奉十六斛
三公、将军府属官:阁下令史记室令史、门令史及其余令史
县属吏:乡有秩、三老
斗食(月奉十一斛)
佐史(月奉八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