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拉莫斯持有37张欧冠黄牌创下历史之最的这一事实,您有何看法呢?他为何能够担任皇马队长这一职位呢?
我们要明白,一个球员是否能成为皇马队长,并不完全取决于他的踢球风格是否“脏”或者吃牌的频率,这更多地是取决于他在俱乐部中的“工龄”——也就是他为皇马效力的时间长度,拉莫斯在2005年从塞维利亚转会至皇马,经过十年的坚守,当老队长卡西利亚斯在2015年离队时,拉莫斯已经在皇马效力了整整十年之久,这样的“工龄”无疑为他赢得了成为队长的资格,也超越了其他皇马球员的效力时间。
谈及拉莫斯的踢球风格,的确有人认为他的某些动作过于激烈,容易吃牌,但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这些犯规动作大多是对对手做出的,而非队友,无论是抱摔萨拉赫、飞铲梅西还是掌掴普约尔,这些“受害者”都是对手球员,在皇马看来,这种行为被视为“战斗精神”,回想起过去的“华尼托精神”,这种在比赛中暗藏的竞技精神也是足球的一部分。
拉莫斯能够在皇马效力这么多年,本身就是对他实力和高度精神属性的最好证明,他不仅是世界上顶级的后卫之一,上赛季还入围了“欧足联赛季各位置最佳”,并荣获“欧足联赛季最佳后卫”的殊荣,这些都证明了他的实力和在足球界的地位。
拉莫斯成为皇马队长,不仅是因为他在皇马的“工龄”最长,更是因为他的实力和精神属性得到了俱乐部的认可,尽管他的犯规次数较多,但这些动作的“受害者”是对手球员,这并不影响他担任皇马及西班牙队队长的事实,对此,您又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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