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冠军联赛(UEFA Champions League)晋级规则如下:
一、比赛包括资格赛(三轮资格赛和附加赛)、小组赛、1/8决赛、1/4决赛、半决赛及决赛。
二、除小组赛及决赛外,其他各轮均采用主客场两回合淘汰赛形式决定胜负。
1) 若两回合总进球数相等,客场进球数较多者晋级;
2) 若仍有平局,双方需进行上、下半场各15分钟的加时赛;如加时赛中进球数相同,再按客场进球数排序;
3) 如仍未分出胜负,则双方互罚点球决胜负。
三、小组赛阶段共有32支球队参赛,每组4支队伍,经过主客场双循环6场对决后,计算积分并确定晋级16强的队伍,如果出现分数相同的球队,依据以下顺序排列名次:
1) 相互比赛积分为高者,名次优先;
2) 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优先;
3) 相互比赛客场进球数多者,名次优先;
4) 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优先;
5) 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优先。
四、小组赛积分排名第三的队伍将与欧联杯小组赛第二名进行淘汰赛附加赛,胜者将晋级欧联杯1/8决赛。
五、1/8决赛将按照各国家和地区划分小组,同国球队不在同一组,各小组第一名的队伍也不在同一组,1/4决赛和半决赛则不受此限制。
六、自2021-2022赛季起,欧冠联赛淘汰赛将取消客场进球规则。
七、决赛将以一场定胜负的方式决出冠军,具体流程为:
1) 90分钟内战平,双方需进行上、下半场各15分钟的加时赛,加时赛进球多者获胜。
2) 加时赛后仍无结果,则双方互罚点球决定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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