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一键脱衣,女子地铁恐怖事件,你怎么看?
新技术总是带来新的风险和挑战。
法律总是落后于时代和技术,所以不可避免地会措手不及。
涉嫌侮辱、诽谤、传播淫秽物品的事件责任非常明确,任何在网上传播谣言的人都负责。
主要是人工智能技术软件的开发是否负责,责任有多大。
这一事件涉及人工智能软件。如果大量非法使用该软件,目前还不清楚触发了什么违法行为。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是基于收集大量个人数据,这必然涉及侵犯个人隐私。
现在有一种技术是无罪的观点,但如果这种新兴技术被广泛用于犯罪,这种技术是否有罪。
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如果人工智能涉嫌违法行为,是处理开发者还是人工智能。
科幻小说提出了机器人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也不得因不作为而伤害人类。
除非这些命令与第一定律相冲突,否则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
第三定律:只要这种保护不违反第一或第二定律,机器人就必须保护自己的存在。
目前,机器人还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但人工智能发展迅速,希望科学会能为法学会提供相应的标准,共同发展。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二)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四)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报复证人及其近亲属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其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信息;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销售、出租淫秽书籍、期刊、图片、电影、视频产品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等通信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处罚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侮辱、诽谤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外,只能处理前款罪。
第三百六十三条 【生产、复制、出版、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生产、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物品的书刊、电影、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