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月用电量不超过200千瓦时(含),仍维持现行电价标准,即每千瓦时0.52元;月用电量在201-400千瓦时(含),每千瓦时提高0.5分,即每千瓦时0.57元;月用电量在401千瓦时(含)以上,每千瓦时提高0.30元,即每千瓦时0.82元。
使用预购电量智能表的居民用户在更换为新型表计前,暂按购电量以日历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分档电量跨年不结转。
每年电量一档电量范围是:200*12=2400度,电价0.52元/度;二档电量范围是:2401-4800度,电价0.57元/度;三档电量范围是:4801度及以上,电价0.82元/度,每年电量电量没有超过2400度,购电时按0.52元/度收费,超过2400度,超过部分加价5分/度,超过4800度,超过部分加价0.3元/度,购电时营业员计算收费,您可以每个月用多少电量可以自己支配,不受月指标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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