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地铁通勤车乘坐规定?
车须知
乘客守则
乘车指南
《郑州地铁乘客须知》
乘坐地铁行为规范
1.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遵守《郑州市轨道交通条例》《郑州地铁乘客守则》相关要求,配合地铁工作人员的管理。
2.请持有效车票或者有效证件乘车,并接受票务查验;不得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乘车证件或者持伪造证件乘车;超程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
3.在地铁车站均设置首末班车运营时间及换乘指示信息;车站将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服务设施提供列车到达时间、到达站点和安全提示等信息;请留意车站告示和广播,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引,并遵守指示。
4.地铁车站按照轨道交通安全检查规范均设置安全检查设施,对乘客携带的物品实施安全检查,乘客应当予以配合。乘客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携带违禁物品的,地铁车站有权阻止其进站或者责令其出站;对强行进站、拒不出站等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请勿在车站或者列车车厢内吸烟(含电子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躺卧、乞讨、卖艺、收捡废弃物等;踩踏座席、追逐打闹、滋扰乘客、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行为;滑滑板(轮滑)、骑独轮车、骑折叠自行车等行为;在其他地铁设施设备上涂写、刻画,擅自张贴、悬挂物品等及其他影响车站、车厢乘车安全等行为。
6.请勿在列车车厢内进食(婴儿、病人除外)。
7.请勿倚靠扶梯侧壁,禁止在运行的自动扶梯上奔跑、逆行、推挤、嬉戏打闹。
8.请勿在车站内擅自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擅自摆摊设点;在车站或者列车车厢内兜售或者派发物品、散发广告宣传品等;在地铁车站站前广场内及通风亭(井)、冷却塔周围堆放物品、摆摊设点、停放车辆、揽客拉客等妨碍乘客通行、救援疏散或者影响通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9.请勿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安全装置及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等装置。
10.请勿强行上下车、强拉、敲打安全门及车门或者阻挠其开关、拦截列车、阻断运输。
11.请勿擅自进入驾驶室、轨道、隧道、通风亭(井)、车控室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12.请勿攀爬、翻越或者推挤围墙、栏杆、护网、闸机、列车、安全门等。
13.请勿在车站、列车车厢、通风亭(井)等轨道交通设施内点燃明火。
14.在地铁列车内为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设置爱心座椅,请主动为有需要的乘客让座。
15.请照顾同行的老人和小孩;精神病患者、智障者、学龄前儿童、醉酒者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健康成年人陪同乘坐地铁;行动不便者且无人陪同乘坐地铁时,可联系车站工作人员获得帮助。
16.当车站出现大客流时,车站会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客流控制,请乘客留意车站广播和现场指引,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17.当车站需要区间紧急疏散的,请听从车站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地从打开的车门离开车厢,进入疏散平台,步行到就近车站。
18.地铁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乘客应当保持冷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或按广播提示有序疏散。
19.如需帮助或遇紧急情况,请联系车站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