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我不会讨论政治话题。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
现在湖南还有多少个旅游运输公司?
1.张家界市中国旅行社,
2.张家界运通康辉国际旅行社,
3.张家界海外国际旅行社,
4.张家界天马国际旅行社,
5.张家界易程天下国际旅行社,
6.湘西中旅国际旅行社,
7.湖南湘中国际旅行社,
8.湖南西部(张家界)国际旅行社,
9.湖南财信环球国际旅行社张家界分社,10.湖南华天(张家界)国际旅行社
桂林女导游强制游客消费被吊销导游证,55名游客为湖南旅游团, 你怎么看?
2019年6月10日晚,一则“在桂林旅游时导游要求一小时花两万”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各方关注。事件也一度再次把导游推上风口浪尖,同时相关部门也快速处理此事,处理的结果似乎又变成了导游背下所有锅。
2019年6月12日,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这一视频的涉事责任者进行了通报处理。
经调查核实,我局对网曝“这个导游好嚣张”视频涉事责任者依法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责成涉事导游员赵某某向游客赔礼道歉;
(二)对涉事导游员赵某某作出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并纳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
(三)对涉事相关经营者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如涉及外省相关将依法办处;
(四)继续保持桂林旅游市场的规范文明,对旅游市场的薄弱环节继续强化监管力度;
(五)加强旅游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和游客理性消费的教育引导力度。
提到让导游赔礼道歉,吊销导游证,并纳入不良信息。这一切都是导游咎由自取,该罚,也好肃清导游队伍!鼓掌!👏
但是对涉事旅行社却没有具体表明什么惩罚,依据新的《旅游法》规定还要对旅行社及其负责人,还要经营购物点方,进行惩罚,否则只惩罚导游是杜绝不了次现象的!
欺骗、强制购物消费行为的处罚:
(一)对旅行社的处罚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处三十万元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罚款;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二)对旅行社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处理;
1、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万元罚款;
2、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
3、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购物场所及其经营者的处理;
1、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转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向社会予以公布;
2、要求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带旅游者进入被列入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档案名单的购物场所;
3、依法移送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
该罚的要罚!但是要罚到位!这样才能从源头杜绝游客被强制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