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护照
- 护照应在签证到期前仍然有效。
- 护照应至少保留三张空白页,并且有效期超过六个月。
2. 申根签证申请表
- 所有填写的“申根签证申请表”都必须是本人亲笔签名,并用英文填写。
- 身份信息应当清晰可见,并附带必要的个人信息。
3. 照片
- 每次旅行需要提供一寸彩色背景的照片。
- 这张照片需贴在申请表上。
4. 往返机票预订单
- 需要提供一份确认有效的往返机票预订单。
5. 旅行计划及日程安排
- 包括在冰岛和其他申根国家的停留日期、地点等详细信息。
- 应包含预定酒店的信息,如名称、联系电话、传真以及预计逗留时间。
6. 住宿证明
- 提供冰岛和其它申根国家的住宿证明。
- 包含饭店名称、电话、传真及各酒店的逗留时间。
7. 银行对账单
- 最近三个月至六个月内,必须提交银行对账单作为收入证明。
- 对账单中需显示个人收入情况,并且无存款证明要求。
8. 在职证明
- 如果申请人为成人,则需提供在职证明。
- 出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公章。
- 提供单位或公司的介绍信(注明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同时提供中文与英文版本。
9. 未成年人(18岁以下)
- 如未成年旅客,还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文件。
- 公证文件需经过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10. 申请人护照身份页复印件
- 必须提供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
11. 原有护照信息
- 如原护照上有之前的旅行记录,需要提供原护照。
12. 户口簿所有内容页复印件
- 复印件需包括户口簿的全部内容页。
- 只需展示原件,并不需要进行英文翻译。
13. 身份证复印件
- 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14. 房产证中文版复印件
- 提供房产证的中文版复印件。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国家政策和当地规定而有所不同,务必咨询相关领事馆或旅游局以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