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决贯彻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县文化旅游局制定相关政策。
2、积极参与全县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旅游景区(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3、担任文化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旅游集散体系的服务协调员,确保服务质量。
4、协助策划及实施文化旅游活动中的重要活动,如大型展览会和节庆活动。
5、参与文化旅游商品的研发、规划设计、信息化建设、统计调查和人才服务的工作。
6、积极参与乡村旅游的发展服务工作,包括旅游产品的设计、推广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7、提供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业发展的咨询服务,包括旅游资源的评估、配置和管理。
8、承担文化旅游休闲体系的相关服务工作,为游客提供舒适的旅游环境和服务。
9、协助制定文化旅游人才发展政策和规划,并负责人才的培养和实施工作。
10、参与文化旅游领域的各项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以支持文化旅游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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