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统一的管理体系,每一个旅游景区(点),必须有一个且仅有一个管理主体,对其景区内的资源开发、经营服务进行统一的管理,这一体系既是旅游景区经营的主体,又是服务提供者。
2、它可能是政府机构,或是具有部分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能是一人独资的企业,管理主体与经营主体是有所区别的,因为政府机构无法进行商业运作,因此以政府机构为主体的旅游景区必须以一种变通的方式进行,而政府则以宏观调控为主。
3、空间或地域范围明确,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空间或地域范围应包括其四至,并在可能条件下应设立明显的标志,服务空间通常表现为其门票范围,即必须购票才能进入的服务空间就是景区的服务空间。
4、拥有能吸引游客的吸引力,旅游景区(点)需要拥有吸引游客的吸引物、资源基础,游客可以以多种方式进行参观、游览、教育和求知等活动。
5、必须具备必要的旅游设施,旅游景区(点)必须具有必备的旅游设施,如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以及旅游信息咨询、导游等辅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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