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补发15个月补贴吗
答案: 补发15个月补贴。
1. 因为近期国家加大了对外贸出口的政策支持力度,各地也都在积极推行相关扶持政策,而且海南地区作为中国特殊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外贸方面也具备更多的优势。
2. 补发15个月补贴可以有效激发企业的出口生产积极性,刺激实体经济的发展,对于提高海南省的出口竞争力,促进外贸发展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海南自由贸易港对普通人的机遇有哪些
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海南全力以赴抓紧落实政策早期安排,一批核心政策落地实施,其中“两个15%所得税”政策快速落地,有效吸引了市场主体和人才集聚。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高端人才条件
1.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
2.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3.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一个纳税年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且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外高端人才,须提供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紧缺人才条件
1.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范围。
2.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一个纳税年度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且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外紧缺人才,须提供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关于哪些是紧缺人才,可查看《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2020年版)》
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不需要申请人才认定,相关部门会通过信息共享以及个人信用、社保记录等信息查核确认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名单,只要你在名单内即可享受优惠政策。
热点问答
Q1
哪些所得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1.享受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在海南任职、受雇,从该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在海南从事劳务从海南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从海南取得的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因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从海南取得的所得。
经营所得,是指在海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根据发放对象、发放方式分别确认。与任职、受雇有关的,计入综合所得;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计入经营所得。
2.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政策。
Q2
减税税额怎么计算呢?
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减免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综合所得收入额÷综合所得收入额
二、居民个人经营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三、非居民个人相关所得减免税额计算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免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
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减免税额=海南应纳税额-海南应纳税所得额×15%
非居民个人经营所得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海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Q3
担心减免税额算错怎么办?
税务部门会提供测算服务,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上办理汇算清缴时,系统会自动计算您的减免税额。
Q4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呢?1.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2.通过“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咨询3.向税务机关进行现场咨询政策依据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2.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0】41号)3.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财税【2020】1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