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如何发展当地旅游经济?
不同地方的旅游政策不同。以下是黑龙江疫情期间的扶持政策。
1. 对疫情影响严重的 冰雪旅游景区、3S级及以上旅游滑雪场,具有代表性创新品牌,给予一次性补贴。根据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月23日的接待规模,2020年裁员不超过5%。冰雪旅游景区已接待游客 一次性补贴超过50万人次 一次性补贴80万元,30万人以上 50 万元,10 1万人以上一次性补贴30万元,5万人以上一次性补贴20万元,2万人以上一次性补贴10万元;旅游滑雪胜地接待了20场滑雪 一次性补贴200万元以上万人次,一次性补贴超过10万人次 100 万元,5 一次性补贴5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贴1万元以上 15万元。
2.退出受疫情影响的旅行社 一 次性补助 。自2020年1月24日起,因疫情取消团队旅游业务,妥善处理退团退费问题,与游客达成和解,共退团50余人(含)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2019年 除县级以上文化旅游部门自11月1日起受到行政处罚外。
3.暂时退还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所有依法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现有缴纳金额80元%,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暂退范围内。
4.帮助文化旅游企业融资。对于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型文化旅游企业,与省地方金融监督局、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央分行、金融机构共同开展点对点融资申报指导,协调实施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实施信贷贷款等惠及企业的政策措施。
5.2020年新增贷款贴息。经审核,2020年省内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新增贷款,按当年企业实际利息的50%贴息,单户企业不超过200万元。同一家企业的同一贷款,已经得到中央或省级贴息支持的,不予重复贴息。
6.为文化旅游企业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搭建文化旅游投融资担保平台,与省政府融资担保机构合作,推出“文化旅游救助贷款”专项贷款担保品种,平均担保率降至1%以下,利用银行扩大中小微文化旅游企业贷款规模。
7.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文化旅游企业在文化旅游一体化、数字文化应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文化艺术产品生产、重点景区升级、旅游服务功能提升等领域,形成一定投资规模或生产接待能力的重点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本政策和贷款折扣政策不得重复支持。
8.促进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对 2020 国家级全球旅游示范区县(区)年新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一次性奖励50万元。
9. 鼓励发展新的旅游项目,创新和推广新的营销模式。鼓励地方政府创新新的旅游产品和项目,经第三方评估后,对组织和创新的旅游节日营销活动给予奖励。开展文化旅游惠民月活动。
10.奖励旅行社组织省级旅游。修订和完善我省旅行社组织游客进入省旅游的奖励措施,优化奖励条件,尽快兑现2019年旅行社组织游客进入省的奖励资金。
11.奖励和补贴旅游景点的数字化建设。支持省4A级以上景区在出入口建设或升级闸门系统,在旅游配送中心、旅游景点、危险区域等重要场所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并按要求获得国家和省级智能旅游平台的奖励和补贴。
12.文化旅游业免费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的结合,免费培训导游继续教育、星级酒店管理和员工、重点景区管理和员工、文化旅游创意人员。鼓励行业协会组织疫情期间旅游从业人员专业社会培训 5000 人数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事实上,疫情期间旅游经济的发展主要依靠政府的支持。然而,在政府的支持政策下,旅游企业也应该实现自身的强势和硬特征。
1.现有产品优化和新增。
2.销售渠道和模式要多样化。
3.优化公司运营流程和人员分工。
4.重新整合商业模式。
总而言之,相信疫情很快就会过去,旅游业的春天很快就会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