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批经济特区的先后顺序是什么_中国五个经济特区是哪五个
中国第一批经济特区的先后顺序是什么
第一批经济特区先后顺序是: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
经济特区,是国家根据经济开放性的需要,选定一些具有对外经济往来条件优越的地方,配套以特殊的政策,以利于对外开放和带动国内经济进步的特别经济区。在世界经济越来越频繁的交往中,我国顺应历史潮流,于1980年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 1988年海南建省,开始以更优惠的政策,更大步伐,走着一条更为艰辛,也更为辉煌的特区之路。 十几年的努力与实践,经济特区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经济特区从小到大,由出口特区、出口加工区到综合型多功能形态形成的发展过程,体现了中国人不倦的探索精神和无穷的创造度。
特区设立时间:
1、1980.08.26 广东省 深圳经济特区
2、1980.08.26 广东省 珠海经济特区
3、1980.10.07 福建省 厦门经济特区
4、1981.10.16 广东省 汕头经济特区
5、1988.04.13 海南省 海南经济特区
经济特区特点:
①在国内划出一定地区,一般选择在港口附近、交通方便的地方,以有利于货物流转,节省费用,降低成本;
②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推行开放政策,并采用减免关税办法,吸引外资;
③为外商创造方便安全的投资环境(见国际投资法),订立优惠条例和保障制度;
④产品以外销为主;
⑤集中管理,特区行政管理机构有权制定因地因时制宜的特区管理条例;
⑥区内企业享有相当的自主权。
中国五个经济特区是哪五个
我国的五个经济特区是:厦门经济特区、珠海经济特区、汕头经济特区和深圳经济特区 ,这四个经济特区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时设立的;还有一个就是海南经济特区,是后来设立的。
中国五个经济特区,一九八0年中央决定在广东省深圳市,汕头市,珠海市及福建省厦门市设立首批四个经济特区。一九八八年四月海南省成立后,中央将海南省单独设立省级经济特区,经济特区的设立是经济发展开放搞活的需要,是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果。